扎西泽巴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官员,后为拉藏汗属下。康熙四十五年(1706),受命管理后藏娘区军队。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军侵扰西藏,包围拉萨,他密通书信,投降准噶尔军,陷拉萨。准噶尔军统治西藏时,成为以达孜巴为首之政府官员,并占有颇罗鼐之仁青则庄园。五十九年(1720),清军入藏驱逐准噶尔军后,与达孜巴同被处决。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官员,后为拉藏汗属下。康熙四十五年(1706),受命管理后藏娘区军队。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军侵扰西藏,包围拉萨,他密通书信,投降准噶尔军,陷拉萨。准噶尔军统治西藏时,成为以达孜巴为首之政府官员,并占有颇罗鼐之仁青则庄园。五十九年(1720),清军入藏驱逐准噶尔军后,与达孜巴同被处决。
见“归化城土默特”(522页)。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元朝地方官署名。自太祖十五年(1220)建都和林,为太祖、太宗、定宗、宪宗、世祖前期五朝之都城。至元九年(1272),改中都为大都(今北京),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同年五月,立和
元末明初四川越嶲土官。彝族。元末为邛部州(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东北)招讨使。明洪武(1368—1398)中,归附。改为邛部军民州,任土知州。系后来邛部宣抚司之先世,用“岭”作姓的第一人。
唐、宋、元时期对由海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称谓。其中有阿拉伯、波斯、中亚、北非、东非、南亚、东南亚之穆斯林商人。此外,由陆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到南方经商者,亦包括在内。该词最早见于《癸辛杂识》一书。《文昌异
见“纥骨”(944页)。
契丹语官名。为地方官。据《辽史·百官志》,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置此职,为其长官;《国语解》载稍异,称:“※石烈(相当于“县”)官之长。”(《百官志》载石烈长官为※夷离堇)。一
见“察哈尔万户”(2477页)。
?—1555明代湖广永顺土官。抗倭英烈。土家族。隶永顺宣慰司(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嘉靖三十四年(1555),奉调随宣慰使※彭翼南、致仕宣慰使※彭明辅率土兵开赴松江抗倭前线,率本部土兵为先锋,深入敌穴
见“尼其滚娘娘”(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