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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宫”(1749页)。
见“宫”(1749页)。
景颇支语音译(载瓦支语称“准”)。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奴隶的称谓。其来源通过买卖、人身抵债、掠夺等。一般分为“星南木样”(家内奴隶)和“昂木样”(家外奴隶)。前者与主人同居,随主人姓,称主人为父母,
河流名。滦河支流。位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发源于喀喇沁左翼旗西之吉尔岱山。会布喇图河、陶金图河,南流会汤图河,西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为蒙古族游牧之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州名。地在覃州北(今甘肃迭部东南、四川若尔盖北),古系羌地。后为吐谷浑所据。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贺兰祥等击吐谷浑,据其地,于三交口筑城,置甘松防。武帝建德六年(577),改为芳州,治所在常芳(
见“壶”(2091页)。
见“曷苏馆”(1652页)。
即“徐夷”(1893页)。
见“莎车”(1827页)。
藏族古部族名。原属吐蕃乌思藏,宋时始附宋,赐姓赵,世居临洮(今甘肃临洮)。元代,该族赵阿哥潘时为名门,即出自“掇族氏”。祖父巴命,富甲诸羌,父于元代官至叠州安抚使,本人亦因屡从军攻南宋有功,历同知临洮
白族古碑。明代景泰元年(1450)秋刊刻。五峰兰雪道人杨安道书并篆额,白族石匠杨宗刻字。正文17行,行11至41字,右行,正书。原碑立于云南大理喜洲凤阳村三灵庙内,已毁,唯留拓片。所记乃南诏、大理国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