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南木样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即“朵儿班”(840页)。
见“马合木·太”(183页)。
见“斤勒”(372页)。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沟口。本长宁安抚使之弟,封副安抚使。清顺治九年(1652),巡检使苏国珖降,康熙六年(1667)颁给巡检司印信号纸,辖120户,年纳麦粮5.41石
明代藏区土司名。洪武年间(1368—1398)置。史载永乐四年(1406)三月,命陇答头目结失古加之子巴鲁为指挥使,赐诰命及银、币等物。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西南境。其官员巴鲁奉朝命协同护教王
旧时云南德宏傣族土司在梁河阿昌等民族地区所设的一级行政单位。与※“㽘”相似。下辖5至8“挡”,每“挡”由一个较大的村寨或若干小村寨组成。由土司直接任命一名撮头,负责所辖各“挡”公共事务和
见“彻里”(1098页)。
书名。谢彬著。1卷9章。论述自清光绪二年(1876)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英国迫清政府订立《烟台条约》附款《另议专条》(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始,至民国八年(1919)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包括清末
见“只卜得卫”(551页)、“者不登卫”(1349页)。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南部大凌河上游,邻接河北省。古为辽西郡地,隋、唐时奚、契丹杂居。元属大宁路。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乾隆三年(1738)设塔子沟厅,厅南境为喀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