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出律
见“屈出律”(1546页)。
见“屈出律”(1546页)。
见“新盟”(2375页)。
1768—183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五任堪布。藏族。嘉木样二世兄弟昂拉百户洛哲之长子。入拉卜楞寺,由嘉木样二世授沙弥戒,学习藏文。乾隆四十九年(1784),随嘉木样赴西藏拜隆多喇嘛强为师。后获拉然
参见“壮戏”(887页)。
明代云南临安府钮兀哈尼族首领。明初,朝廷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辟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衔,世领其所开辟地区。与陀比等至京朝贡,因地远族众,请授职以统其众,获准。宣德八年(1433),置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以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改置,隶酉阳宣抚司(后改“酉阳宣慰司”)。二十七年(1394),署长官、宋代杨业后裔杨再胜谋杀兄子杨正贤等,明帝令逮再胜,诛之,使正贤
见“希滩河卫”(1102页)。
清代内蒙古五路驿站之一。康熙三十二年(1693),命吏部侍郎布彦图、侍学士额赫礼负责建立。张家口俗称东口,驿站自东口起,北入内蒙古境逐一设置,计:在察哈尔境内设察汉托罗盖、布尔哈苏台、哈留台、鄂罗依琥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大德三年(1299),世祖弟阿里不哥子玉木忽儿受封。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