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箭
契丹王朝的一种符契。一对。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时使用。车驾还宫时,閤门使执雄箭,勘箭官执雌箭,比较相合,而后方允入宫,详见“勘箭仪”(1984页)。
契丹王朝的一种符契。一对。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时使用。车驾还宫时,閤门使执雄箭,勘箭官执雌箭,比较相合,而后方允入宫,详见“勘箭仪”(1984页)。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领9州之一,仅知其统山河、黑川、麓川3县。辽灭渤海后,迁其民于今辽宁彰武县西北,置遂州治之;所统3县并为一,曰山河。
即“多览葛”(849页)。
清内蒙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达里冈爱诺尔附近。牧地东界阿巴哈纳尔左翼旗,西界阿巴噶旗,南界察哈尔正蓝旗,北临大漠。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住地,至诺密特默克图,始名所部
? —526北魏末各族大起义首领之一。敕勒(丁零)人。原为北镇五原(治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边民。孝昌元年(525)六月,沃野镇匈奴人破六韩拔陵起义受挫后,降魏的20余万六镇义军分散于冀、安、瀛等州就食
古地名。约位于今甘肃省东部,具体地点不详。陇西鲜卑乞伏氏居地之一。东晋成帝咸和年间(326—334),乞伏司繁(西秦国君乞伏国仁之父)立,率部迁驻其地。废帝太和六年(371),为前秦苻坚所破,归降,失
书名。乾隆二十九年(1764)允秘等奉敕撰。6卷。表1卷,详列封爵世系。传5卷,第1、2卷为亲王,第3卷为郡王,第4卷为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第5卷为获罪诸王及贝勒。记载有勋劳者31人,又附传2
1457—1482明朝将领。书法家。字择善。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世居云南。幼诵《孝经》、《论语》诸书。既长,娴韬略、工咏吟、善草书。成化十年(1474),袭云南左卫佥事。十六年(
驻藏大臣使用之印章。藏语称“达木粗”。乾隆十四年(1749),派傅清、拉布敦2人为驻藏大臣,钦差大臣印章命由傅清收掌,后掌印人由皇帝决定。四十五年(1780),驻藏大臣分为驻藏办事大臣和驻藏帮办大臣后
见“萧斡”(1991页)。
即“笔写契”(1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