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祖
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广东水师提督。八年,改浙江提督。以耿精忠叛乱,自福建侵浙江,疏请分兵援台州(今浙江临海县),防宁波,寻从贝子傅喇塔击走精忠将曾养性。卒于军。乾隆(1736—1795)初,定封三等男。
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广东水师提督。八年,改浙江提督。以耿精忠叛乱,自福建侵浙江,疏请分兵援台州(今浙江临海县),防宁波,寻从贝子傅喇塔击走精忠将曾养性。卒于军。乾隆(1736—1795)初,定封三等男。
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187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官至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左侍郎。任内曾承办香山樱桃沟等处工程。十一年(1872),稽察会同译馆事务。旋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
满语音译。“恩赐”的意思。涉及此词的清事记载,有的因词中有“食”字样,误解作食品,如说“赐克食几次”,实属叠用汉、满文的“赐赐”两字。若表达原语意,应作:蒙克食(恩赐)御膳若干品。
西夏法律著作。系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之后的修改本。写本,蝴蝶装,页面有23×17厘米、20.5×14厘米、21×13厘米、20×12厘米多种,共1000多页。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西夏的政治、经济、军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靺鞨(勿吉)著名七部之一。一作安居骨部。《隋书》称其“在伯咄东北”,约分布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东南和以东地区(通常说在阿勒楚喀,即今黑龙江阿城县境的阿什河流域,并说阿勒楚喀即安车骨之转音)。农业已有一定
壮族先民骆越、乌浒、僚人的饮水方式。流传于今两广云贵等地。最早见于《汉书·贾捐之传》:“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其后,《太平寰宇记》“贵州风俗”条引《异物志》称:“乌浒,南蛮之别名也。巢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参见“昂仁”(1412页)。
?—1161金将领。亦作石抹怀忠。本名好胡。奚族。萧氏,后改石抹氏。海陵王时,为西北路招讨使。贞元元年(1153),尚书右丞相萧裕谋叛金立辽后裔,遣使约之,他执使,以谋上告,次年,裕等皆被诛。贞元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