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家
亦作贵家。南明桂王(永历帝)入缅所遗官族及随从之后裔,明亡后分散于滇西南及木邦一带,逐渐形成桂家集团,经百余年繁衍生息,至清乾隆时(1736—1795)势力强盛,在其首领宫里雁统领下,于木邦开办※波龙银矿,据地维生。桂家素忠于南明,一向与原劫持永历帝献清之缅酋为敌。乾隆二十三年(1758),宫里雁曾率众助木邦抗击缅木梳王朝军队的进攻。二十四年,兵败,走投石牛厂。二十七年(1762),宫里雁被云贵总督吴达善诱至昆明,诬以扰边罪诛杀。桂家集团遂流散傣族地区,和傣族人民融为一体。
亦作贵家。南明桂王(永历帝)入缅所遗官族及随从之后裔,明亡后分散于滇西南及木邦一带,逐渐形成桂家集团,经百余年繁衍生息,至清乾隆时(1736—1795)势力强盛,在其首领宫里雁统领下,于木邦开办※波龙银矿,据地维生。桂家素忠于南明,一向与原劫持永历帝献清之缅酋为敌。乾隆二十三年(1758),宫里雁曾率众助木邦抗击缅木梳王朝军队的进攻。二十四年,兵败,走投石牛厂。二十七年(1762),宫里雁被云贵总督吴达善诱至昆明,诬以扰边罪诛杀。桂家集团遂流散傣族地区,和傣族人民融为一体。
1842—1848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六代活佛。姓名不详。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一世。藏族。卫地(前藏)牧驴人之子。第五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后,依前例转世于西藏,由第七世班禅额
藏语音译,唐代汉文译称为“守城官”。吐蕃官名。职责为驻守城池。相当于当时唐朝之“守捉”,或“大城防使”。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右翼。原辖有伊尔克提、奎叶克、加厄图瓦、雄古尔4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见“拽剌”(1620页)。
河流名。古名参柳水,又名明安河、苏八儿寨河。发源于内蒙古土默特右翼旗西之明安喀喇山,东北流会木叠河、女儿河、哈柳图河,折东南流。全长206公里。清代迄今为蒙古土默特右翼等旗游牧之地。
参见“哈思户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1645页)。
五代时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李思忠子。五代后梁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仁福族弟。以忠厚称。仕后唐为银州防御使。明宗天成元年(926),与绥州刺史李彝敏共同讨定绥、银二州之乱。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提溪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提溪长官司,治所在江口县西,属
宕昌羌国第一代国主。又作梁勤,误为梁勒。世为酋帅,得诸羌豪心。十六国时吐谷浑强盛,威逼其部,遂联合附近诸羌部,建宕昌羌国,称王。有部众2万余落。辖地自仇池以西,东西千里,带(席)水以南,南北800里。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