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实
见“太石”(272页)。
见“太石”(272页)。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
见“多伦人”(849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见“也松格”(141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老姑娘”。详见“敲哈毛”(2462页)。
即“婆罗门”(2128页)。
?—1871清代撒拉族、回族人民反清起义首领。又名马尕三。巴燕戎格厅昂思多庄(今青海化隆县昂思多乡)人。撒拉族,一说回族。阿訇出身,人称“哈三阿訇”。原为西宁镇总兵马本源部下。咸丰十年(1860),率
用狍皮制作的被子,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为旧时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族猎民传统用被。各族因言语差异分别称、※“南特奥拉特”、※“乌鲁达”、※“那斯胡里萨”。详见各条。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之下8个高官之一,职位在酋望之下,员外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