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布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143东汉时南匈奴王。原封左部句龙王。顺帝永和五年(140),与句龙王车纽举兵反汉,率3千骑攻西河(治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招诱右贤王,合兵七八千,围美稷(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杀朔方、代郡长吏
即“完颜亨”(1144页)。
即“柯散”(1570页)。
见“耶律贤”(1302页)。
①元代云南镇西路大赕火头。傣族。镇西路总管阿兰之父。至治二年(1322),其孙3陈与兄镇西路总管䚟朵争夺领地,要求䚟朵划给土地和人民,被拒绝,遂诉之于阿吾,共发难,占领不岭
510—535北魏皇帝。532—535年在位。字孝则。鲜卑元氏(拓跋氏)。高祖※元宏孙,广平武穆王元怀第三子。史称其沉厚少言,好武事。始封汝阳县开国公,拜通直散骑侍郎,转中书侍郎。建义(528)初,授
清代挑选八旗女子以配※宗室之人的制度。原制:3年挑选1次,满洲、蒙古中护军、领催以上,汉军中笔帖式、骁骑校以上之女,年及13者皆与选;驻防和外任官员应选之女,令于限期内送京;皇后、妃嫔之妹及侄女,另行
我国台湾高山族卑南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6千余,居住在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包括台东市南王里,台东县卑南乡下槟榔、上槟榔、初鹿、美农等村;台东镇知本、
古族名。魏晋南北朝时对柯尔克孜族先民之称呼。又作结骨、契骨、护骨等。曾先后受鲜卑、高车、突厥等统治。有的学者认为※拓跋部时“七分国人”,以其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此纥骨氏,即是柯尔克孜族先民。※
?—183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钮祜禄氏。内大臣策楞之孙。以荫生授兵部主事。累迁郎中。嘉庆二十四年(1819),出为广西左江道,复为兵部郎中。道光五年(1825),加副都统衔,充阿克苏办事大臣。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