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祖
即“努尔哈赤”(1262页)。
即“努尔哈赤”(1262页)。
蒙古编年史。原名《青史》,为别于桂·旬努贝的藏文《青史》,通称《蒙古青史》。作者佚名。推测写于清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原书不分章节,内容可分为三部分,一二部分叙述印度佛教和西藏诸王的世
傈僳语音译,意为“杀魂”。旧时傈僳族对巫师※尼扒及※苛扒的“杀魂术”的称谓。据说尼扒、苛扒均会杀魂,人被杀魂,即会死亡;人魂被伤残,人即会病残;人被杀魂后,只有杀魂者或巫术比杀魂者更高明的巫师才能解救
鲜卑拓跋部首领。亦作豫邻。东汉初,先祖拓跋推寅率部从大兴安岭北段嗄仙洞一带南迁至大泽(今呼伦池)附近。中经6位酋帅,约至东汉桓、灵帝年间(146—189),继拓跋侩为酋帅。除亲自统率的部分属众外,“七
见“玉元鼎”(475页)。
制科名。宋代作博学宏词。清廷以征朝野汉文士入翰林的科目。康熙十七年(1678),圣祖玄烨下诏开科。命内外各大臣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者,不论已仕未仕,各就真知灼见为请,令赴礼部报名候试,定期于殿廷考试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至明,张姓土官世袭五峰石宝安抚司安抚使。清康熙十三年(1674),官爵、土地、属民被容美宣慰使田舜年夺占。三十年(1691),田舜年第三子田耀如又窃任五峰安抚使职,仅留石宝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家奴的规定:(1)凡负债者、盗窃者、诈骗者、身体不健康,劳动懒惰者、有罪行未解脱者,均不得接受为家奴。(2)大官员、头人的家奴,其居于农村的父母去世时,只能继承应得的一份财
见“拓跋弘”(1356页)。
见“药杀水”(16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