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咱帕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年(1758),闻霍集占于库车受清军攻击,将走乌什,与父谋诱之入城,将其缚献,未果,献藉降。以父随定边将军兆惠征霍集占,奉诏代父入觐,封公品级。二十五年(1760),因凌虐乌什百姓被控,令居京与父聚处,隶属理藩院(一说隶蒙古正白旗)。后以罪被削爵,授一等侍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年(1758),闻霍集占于库车受清军攻击,将走乌什,与父谋诱之入城,将其缚献,未果,献藉降。以父随定边将军兆惠征霍集占,奉诏代父入觐,封公品级。二十五年(1760),因凌虐乌什百姓被控,令居京与父聚处,隶属理藩院(一说隶蒙古正白旗)。后以罪被削爵,授一等侍卫。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清代纳西族第一个进士。字遂可。云南丽江大研里人。雍正十年(1732)举人。乾隆元年(1736)丙辰科进士。选翰林院检讨,后仕至侍讲学士。至解放前夕,其家门仍挂有“进士及第”匾额。
?—1859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哷氏,隶齐齐哈尔镶红旗。咸丰三年(1853),以佐领率黑龙江骑兵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赐号富尼雅罕巴图鲁,加副都统衔。八年(1858),为太平天国将领陈玉成所败,收
1852—1917清朝大臣。字清弼。蒙古镶兰旗人。巴岳特氏。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出任山西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调出山西冀宁道,晋按察使。迁湖北布政使。二十六年(1900),任湖广总督。
水族特有的历法,以农历九月为岁首,即一月,以次类推至次年农历八月,即十二月,为岁末。一年分圣(春)、鸦(夏)、树(秋)、堕(冬)四季。用干支记日,与农历同。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彻埒克长子。雍正十年(1732),随父击准噶尔,被俘,后脱归,袭辅国公,以驻张家口外之察哈尔蒙古,赐其70人丁辖之。
黑水靺鞨某部首领名。汉籍中有时以此为部名。后唐同光二年(924),兀儿朝后唐,被庄宗册封为怀化中郎将。长兴元年(930),又遣使朝后唐。次年,其部人至登州(今山东蓬莱县)卖马,此后不见于史。该部约分布
现仅见契丹小字钱币。出土情况不详。现载中国历史博物馆。圆形,方孔,直径2.4厘米,正面铸契丹小字4字,其意一说为“福寿太平”;一说“寿长福德”,或“寿长福多”。
中国历代典籍对游牧民族毡帐的统称。又称穷庐、穹闾、毡房、毳帐、百子帐、帐幕、蒙古包等。是各族游牧民饮食起居、会客、从事手工业和畜牧业生产等的重要场所。有关匈奴、乌孙、鲜卑、柔然、突厥、回纥等帐幕结构情
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