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名德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见“撒麻耳干”(2495页)。
约1251—1315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10月16日(清咸丰八年九月初十),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明谊与俄国驻伊犁领事扎哈罗夫在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县)签订。咸丰五年(1855)初,俄国驻塔尔巴
书名。元法令类编。赵世延撰。卷数及成书年代均不详。作者早年曾受世祖召见,命入枢密院御史台肄习官政,后历官台省五十余年,对整肃官箴,监察失职有长期经验。本书是其类集元仁宗以前有关监察制度的格例条画,汇次
1798—1845清代侗戏创始人。贵州黎平县腊洞人。侗族。自幼启蒙识字,人称“土秀才”。后参加“老人议事会”,成为乡老。因受汉族戏曲影响,立志为侗族人民创立侗戏。30岁以后闭门谢客,潜心钻研侗歌。三年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特列”意为“富裕”、“富有”,“多崩”意为“最”、“特别”,即“富裕阶级”、“富裕户”。当地民间对划分贫富阶级(户)既无特定标准,又因械斗
?—526北魏末各族大起义首领之一。原为高平镇(今宁夏固原)敕勒首领。北魏正光五年(524)夏四月,被高平镇民赫迪恩等推戴为高平王,与部将万俟丑奴攻高平镇,以应沃野镇匈奴人破六韩拔陵起义,为魏将卢祖迁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初见于《尚书·禹贡》,谓“海岱及淮惟徐州……淮夷珠暨鱼,厥篚玄纤缟。浮于淮泗,达于菏(河)”。《史记·夏本纪》有相同记载。《禹贡椎指》云:“今淮、
即“讷北室韦”(920页)。
喀尔喀蒙古4部之一。亦称三音诺颜汗部、赛因诺颜汗部。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图蒙肯信仰黄教,达赖喇嘛授以“赛音诺颜”号。“赛音”意为“好”,“诺颜”意为“长官”。初隶土谢图汗部。顺治十二年(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