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勃焦
西夏党项族出兵前卜法一种。以艾烧羊髀骨,视其裂纹征兆以卜战争胜负。
西夏党项族出兵前卜法一种。以艾烧羊髀骨,视其裂纹征兆以卜战争胜负。
(1557或1587—1653)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高僧。原名阿毕达。土尔扈特部台吉墨尔根特木纳之子。16世纪80年代前后出家为僧,赴西藏扎什伦布寺学佛,师事班禅,授法号内齐托音。后受班禅派遣到东蒙古传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地方志书。清檀萃(字岂田,号默斋,安徽望江人)撰。作者乾隆四十三年(1778)至滇任禄劝知县,后掌省育才书院。仿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而作,惟成大志多记见闻,而萃多钞录旧书。成于嘉庆四年(1799),凡
见“多博伯克”(852页)。
金猛安谋克部女真户所纳赋税名。亦称“牛具税”。仅在女真族中实行。汉人和契丹人中无此税。即从牛头地所征的地税。女真族在建立金朝前土地公有,并无赋税。建国后,根据女真族聚族而居的实际情况,在猛安谋克的正户
小土官名。 ①清朝对少数民族小头领的统称。如《清史稿·费扬古传》附传载:“雅陇江滨瞻对,喇滚,革布什咱,绰斯甲布,诸土目各率所属户投诚。奏请授五品安抚司,其副为六品土百户。从之。”又如《清文献通考·职
见“甲喇额真”(559页)。
书名。清钱大昕撰。4卷。分经、史、子、集4部,每部各为1卷,内再分子目若干。是作者鉴于《元史》不列艺文志一门,参照前史体例,取元人学者文士著述,录其都目,以补《元史》所未备之作。举凡元人著作之可传者,
书名。元官修。60卷。起至大四年(1311)三月,迄延祐七年(1320)正月。附《事目》17卷,《制诰录》13卷。延祐七年十一月,英宗命翰林国史院着手修撰,由翰林学士元明善、袁桷、曹元用等人负责纂修。
亦写作一扣衷、一口钟、一裹圆,满语谓之“呼呼巴”,即斗篷,也叫篷篷衣。清代中期盛行一时,妇女多穿,男子亦有穿者。其制极简单,似雨衣,有领无帽,无钮扣,穿时披在肩上,用细布带系于颈部,用以遮风御寒。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