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戏曲剧种之一。始于清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兴起于贵州黎平,流传于贵州榕江、从江,广西三江、融水、龙胜和湖南通道等地。相传为黎平腊洞侗族人※吴文彩所创。由侗族叙事大歌发展而来,同时借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
商代古族名或国名。殷墟甲骨卜辞有“正人方”。因卜辞中“人”字书为“?”或“”和“夷”字写作“?”相混,故后人又称“人方”为“夷方”。又因“夷”字初义和含有“主”义的“尸”字相通,故亦称“尸方”。皆指商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阿昔答撒答昔里,华言八千颂般若经也。”梵文Astasahasrika,译为八千颂般若经,即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会。
壮族自称,意为“壮人”、“壮家”、“壮族”。详见“壮族”(888页)。
清初额驸。亦作阔里哈。赫哲族。原东海呼尔哈部人,姓葛依克勒氏。世居德新(红土崖),赫哲巨族之一。后金天聪二年(1628),祖达尔汉归附皇太极,授额驸,为呼尔哈河二十二部总部长。后封固伦达,并从征山东。
即“苴仁”(1333页)。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见“平淀”(502页)。
即“彭显宗”(2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