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德
明末清初将领。甘肃临夏八坊人。回族。崇祯(1628—1644)年间从军随陕甘三边总督洪征镇压山陕湖广农民起义军,升为指挥同知。以游击领兵驻防汉中。清兵入关,于顺治二年(1645)降清,仍为游击。以平汉中抗清势力,升宁羌参将。五年(1648)后,随清军平定四川、贵州等地汉、苗民抗清斗争,先后升任松潘副总兵官、都督佥事、建昌总兵官、左都督。康熙元年(1662)晋光禄大夫。三年(1664)八月卒,赐封太子少保。
明末清初将领。甘肃临夏八坊人。回族。崇祯(1628—1644)年间从军随陕甘三边总督洪征镇压山陕湖广农民起义军,升为指挥同知。以游击领兵驻防汉中。清兵入关,于顺治二年(1645)降清,仍为游击。以平汉中抗清势力,升宁羌参将。五年(1648)后,随清军平定四川、贵州等地汉、苗民抗清斗争,先后升任松潘副总兵官、都督佥事、建昌总兵官、左都督。康熙元年(1662)晋光禄大夫。三年(1664)八月卒,赐封太子少保。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明弘治、正德间万州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万州鹧鸪峒人。黎族。弘治十七年(1504),于鹧鸪、龙吟等黎峒聚众反抗地方官府,击毙前往镇压之海南督备指挥谷泰,乐会、陵水等县黎人相继应之,其势益炽,屡败官军。正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
见“上司”(11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九月,秃河、石鲁门等处女真首领哈合察等63人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任哈合察等为指挥、千百户。据考在今黑龙江省哈尔滨以东蜚克图河流域。宣德八年(143
见“阿拉布坦”(1225页)。
从人类出现到阶级社会产生之前的第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亦称原始社会。约与考古学上石器时代一致。此学说理论由马克思、恩格斯奠定。基本特征为“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公社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产品集体占有
西夏皇帝称号。宋明道元年(1032)夏国王李德明死,太子元昊继位,欲正式称帝,遂废弃唐、宋所赐李、赵姓,自号嵬名氏,亲族皆以此为姓。称兀卒,又作吾祖,党项语皇帝意,也作青天子。后代西夏皇帝皆称此号,译
即“专诸”(252页)。
即“榜什”(24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