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民族起源>白桦法典

白桦法典

明末喀尔喀蒙古法典。1970年以普日来为首的“苏蒙考古学调查队”,在蒙古国肯特山麓布尔根地方答兴齐楞苏木一佛塔中发现一些法律文书,以蒙文书写于白桦树皮上,长10厘米,宽14厘米,左端装订成册,包括18个法规,俗称《白桦法典》。是喀尔喀蒙古一些领主在不同时间会盟时共同制订的法规。有的制订于《喀尔喀七和硕法典》之前,是为该法典的先导,多数制订于该法典之后,作为补充和修改。一般都注明制订的时间、地点和参与的领主。内容涉及会盟,结盟,共同御敌,调整诸和硕(旗)、诸诺颜之间的关系,维护喇嘛教、社会秩序、风俗习惯和婚姻家庭等,规定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惩处,对民事纠纷的处治。其刑律重则处死,一般罚以不等的财产和牲畜,轻则规劝。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秩序,团结内部,共同对敌。这些法规都是不完整的、片断性的,其中一些精神和内容后来被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和※《喀尔喀法典》(《喀尔喀吉鲁姆》)所吸收。1974年,普日来在乌兰巴托出版了他的《蒙古及中亚文化史》第1册《喀尔喀新发现的法律文书》,将该法典公诸于世。在乌兰巴托留学的日本学者二木博史抄录了法典,并将其译成日文,称《译注白桦法典》,刊载于《游牧社会史研究》第50册(1977)、《蒙古研究》第12册(1981)、第14册(1983)。国内潘世宪将部分法规译成汉文,刊印于《蒙古民族地方法制史概要》(1983)。

猜你喜欢

  • 出万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设置之使坊河卫皆改作舒繙河卫。

  • 婆鲁屋拉

    见“艾拉汗”(436页)。

  • 节儿

    藏语音译。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职能相当于唐代的刺史、节度及清代的总管、统领。沙州(今甘肃敦煌)设此职,称沙州节儿。有节儿论、副节儿、节儿中官、节儿小官等级别之分。吐蕃著名的东道五节度大使论莽热

  • 伯蓝也怯赤

    ?—1300世祖太子※真金妃。又名阔阔真。蒙古弘吉剌氏。初偶逢世祖,以处世恭谨,为世祖所青睐,纳为太子妃。生3子:甘麻剌、答剌麻八剌、成宗铁穆耳。性孝谨,善事中宫,被世祖赞为“贤德媳妇”。至元三十一年

  • 平定准噶尔方略

    书名。乾隆三十七年(1772)傅恒等奉敕编纂。有前、正、续三编。首编54卷,自康熙三十九年(1700)七月乙未起,迄于乾隆十八年(1753)九月壬申;正编85卷,自乾隆十八年十一月甲戌起,至乾隆二十五

  • 额尔沟河

    见“塔里木河”(2161页)。

  • 《慈悲道场忏法》西夏文译本

    西夏译佛经。汉文本传为南朝梁代诸僧著,10卷。题款记皇太后梁氏和大明皇帝(惠宗秉常)御译。木刻梵夹本。有西夏时期御制序。前有忏法本事图,绘梁武帝妃郗氏化蛇、升天事,上有西夏文注释。存卷1及卷3—10。

  • 契丹官

    又称北面官。契丹王朝对执掌境内契丹及其它游牧民族事务官吏的称呼。契丹建国后,辽太祖晚年征服渤海,太宗时又获燕云十六州,境内民族成份复杂,据《辽史·营卫志》称:“长城以南,多雨多暑,其人耕稼以食,桑麻以

  • 敕勒川

    地名。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亦称土默川)。秦汉以前称※云中川。北魏时期,原居于北海(今贝加尔湖)一带的※敕勒族(亦称丁零、铁勒、高车)与※柔然结盟南下,与北魏接壤,不断发生冲突。神䴥二

  • 大武神王

    高句骊国第三世王无恤的谥号。亦称“大解朱留王”或“大朱留王”。无恤于新莽天凤五年(公元18)继位,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44)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