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金大臣。一名永锡。女真族。姓完颜氏。贞祐二年(1214),为元帅左监军。三年,领中山、真定、保、涿等兵救援中都(今北京),未至,为蒙古军所败,被削除官爵。四年,任御史大夫,权尚书右丞,总兵陕西,驻兵渑
见“八儿思阔”(26页)。
纳西族信仰的一种原始多神宗教。认为“万物有灵,灵魂不灭”,天、地、日、月、山、水、风、火等自然现象和自然物都有神灵,也崇拜鬼魂和祖先。奉“丁巴什罗”为该教始祖。其经书称《东巴经》,巫师叫“东巴”,故称
蒙古部名。《明史》又译作“哈剌嗔”。成吉思汗功臣济拉玛(者勒蔑)七世外孙和通姓乌梁罕氏,有众6千户,游牧于额沁河,始称所部为喀喇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察哈尔林丹汗虐其部,和通后裔苏布地与万丹卫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群众团体。1945年9月初在山东济南成立。刘格平为主任,马国藩、蔡阿訇、马凤舞、马阿訇、张杰、丁铁石等为委员。发布了告回族同胞书,制定了组织章程,号召各地回民积极协助山东解放军,收
?—1470明宪宗朝儋州黎族农民起义首领。海南岛儋州七坊峒人。黎族。成化五年(1469),土舍王赋(一作贼)侵夺七坊峒黎人田土,诸黎蓄恨。乘王赋往临高祭扫之机,刻箭传约,合谋截杀王赋,未果。后拥众自号
明朝授予乌思藏思达藏地方(今西藏吉隆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成祖初,明廷命僧人智光赍诏入藏宣谕当地首领,并赐以银币。永乐十一年(1413),封其僧人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赐诰命,彩币。南渴烈思巴属萨迦派,
见“石敬瑭”(453页)。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497或499北魏时高昌王。太和十五年(491,一说五年,481,恐误),高车王阿伏至罗立※张孟明为高昌王,未几为国人所杀,众立之为王。以巩顾礼、麹嘉为左右长史。二十一年(497),遣司马王体玄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