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泼
见“人役税”(33页)。
见“人役税”(33页)。
?—528北魏末河北地区起义首领。一说系鲜卑贺葛氏(后改为葛氏)。初为怀朔镇(今内蒙固阳西南)镇将。六镇起义失败后,投依鲜于修礼。孝昌二年(526),鲜于修礼为叛将元洪业杀害,荣杀业,继续率义军作战。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
见“昆都力哈”(1410页)。
?—1907清光绪年间抗法斗争首领。又名吴人杰。人称吴三元帅。贵州都匀府内外套人。苗族。原为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军首领,后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提出“杀洋人、灭洋教”口号,聚集苗、水、布依、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所设渚东河卫、正统后设筑屯卫,称作珠敦卫或珠敦河卫。
西夏官署名。掌供给国学廪食。属中等司。设于崇宗贞观元年(1101)。天盛年间(1149—1169)设2正、2承后、2都案、6案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异译忽鲁哈卫,《满洲源流考》作呼尔哈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十卫同时设立。后恼纳(又译早哈)、塔失叔侄争印,太宗以恼纳掌忽鲁哈卫,塔失掌弗提卫。据考治今黑龙
金代盐钞和盐引的统称。贞元(1153—1156)初年,始行钞引法,设官置库以造钞、引。盐钞,合盐司簿之符。盐引,会司县批缴之数。均为取盐和销盐的凭证。无钞引而销盐为非法。各地计量各有不同。山东、沧州、
藏语音译,意为“雇工”。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来源于破产或因差重逃亡的※差巴(支差的人),或由※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中分离出来者,以及国民党政府组织挖金结束后留下的人
明初瓦剌贵族首领。一说为古儿烈兀惕人,或谓辉特部人。15世纪初,与马哈木、太平共理政事,分领瓦剌诸部。永乐七年(1409),被明廷封为金紫光禄大夫、安乐王。自是,贡使不绝。屡协同马哈木与东蒙古本雅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