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土司名。位于今湖南西部。元末为羁縻州地,以田胜祖任洞长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升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宣慰司所辖六长官司之一。田氏世袭长官职,世有其土,传13代。至清雍正五年(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官与敞史相近”。天会二年(939),多里曾任此官。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海兰城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据考在今吉林省和龙县东北。
?—349十六国时期后赵第五世皇帝。349年在位。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虎子。后赵延熙元年(333),封齐王。父即位后,封彭城公。太宁元年(349),父病危,进爵彭城王,领大
书名。明巡按御史李辅撰。6卷。他认为旧《辽东志》舛讹脱落甚多,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行重编,越六月而成书。全书分19篇,即图考志、沿革志、山川志、赋役志、边防志、兵政志、马政志、职官志、选举志、
见“纳文罗布森札木苏”(1275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
怒语音译,意为“最尊敬的父辈”。旧时云南省怒江的怒族对舅父的称谓。怒族人认为“天下最长的是道路,亲属间最长者为舅父”。在习俗上,外甥女出嫁时,舅父可得一条牛的彩礼。在舅父面前不能开玩笑,以示尊敬,反映
汉代夜郎国周围诸小国的总称。后设县20余,如且兰、镡封、鄨、平夷、同并、谈指、宛温、毋敛、毋单、漏江、谈藁、句町、漏卧、西随、都梦、进桑等,其中的句町、漏卧、且兰等邑各有君王。汉时,有封为王或侯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