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莪罗
即“索伦”(1829页)。
即“索伦”(1829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
1912年新疆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是年初,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因不堪忍受吐鲁番王和当地政府的双重压迫与剥削,在穆依登领导下举行起义,并与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相配合,击溃军阀袁大化的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六年(1373)二月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卫指挥使1员,正三品;指挥同知2员,从三品;指挥佥事4员,正四品;卫镇抚2员,从五品。以故元国
即“乞剌斯八斡节儿”(126页)。
藏语音译,又译仓储巴、强佐巴。原指掌管大活佛仓库财务者,即管家。黄教掌政后,原为管理达赖喇嘛财物人员,后为西藏地方政府管事官员。清代定为四品衔。多由达赖喇嘛亲属及随员充任。乾隆五十八年(1793),《
清代云南泸水县秤戛区反封建土司的群众首领。秤戛区瓦丕大竹箩人。傈僳族。乾隆年间(1736—1795),与弟那底扒、妹扒斯巴、那哥妈,因不堪土司剥削压迫,发动群众起义,秤戛及碧江、福贡地区群众纷起响应。
见“托河路”(752页)。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称谓。泛指居于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南境瑯峤山中的高山族。共有“番社”18个,分布在深山密林或险阻溪岸。善用镖枪、竹箭,主要以狩猎为生,种植少量芋薯为副食。《番社风俗》云:“瑯峤生番
1068—1123大金国创建者。又名完颜旻,生女真完颜部人。金世祖劾里钵次子。幼年好弓矢,善射,深受父爱。稍长,能号令诸军。后因战获麻产有功,受辽命为详稳(诸官府监治长官)。辅佐肃宗、穆宗、康宗时,不
见“多布库尔路”(8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