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内容分炉霍源流、天时、疆域、山川、衙署、祠宇、官寨、官地、城乡、村寨、汉土居民丁口、官吏丁役、兵制、地土、粮种、赋税、风俗、耕种、婚嫁、丧葬、居处、服饰、饮食、土宜物产等。其中以记载章谷土司、德
?—1016辽代大臣。小字斡。契丹族。六院部人。史载其才敏给,熟晓国朝典故及世谱。曾上书与族弟敌烈争嫡庶,故为皇帝所知。圣宗时,为北院郎君。后得权臣韩德让力荐,于统和二十九年(1011)三月,任北院大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以辽西京道改置,治所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市)。辖大同、德兴2府,丰州、桓州、抚州、朔州、应州、蔚州和云内州7节镇州,弘州、净州、昌州、宣德州、武州、宁边州、东胜州等7刺史州,约当今河
书名。成于清代,绘者佚名。绘有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形貌,附习俗、服装等说明。涉及苗、侗、瑶、水、布依、彝、壮、仡佬、黎及台湾高山等族。共11种,内《苗蛮图册》82图;《黔苗图说》80图、《黔苗图说补》7
云南西双版纳和红河南岸部分哈尼族地区一种家族组织。由若干父系血缘关系家庭组成。有自己的姓氏和族长,有些还有共同的墓地和少量的公有土地。同一个“谷”的男女严禁通婚。族长由懂得族规的年长男子担任。随着家族
清代新疆和田伯克。维吾尔族。和田人。初为玉陇哈什四品伯克。道光六年(1826)夏,附张格尔反清,率众陷和田,受委为和田阿奇木伯克,翊戴约霍普为“和田王”。翌年春,以清军压境,被迫集诸伯克擒约霍普及其弟
见“乞伏国仁”(124页)。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1689—174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名颇拉·索南多达,简称颇罗瓦或颇罗鼐。藏族。后藏江孜人。幼善骑射,武艺超群。崇信宁玛教派,善理政务。拉藏汗统治西藏时期,任传事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
见“无溪”(2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