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苴子统
见“罗苴子”(1416页)。
见“罗苴子”(1416页)。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
布依族地区考古遗迹。亦称“水城人”遗址。位于今贵州省水城特区三岔河右岸硝交洞。1973年发现。出土一枚古人类右上犬齿化石,属男性。经鉴定:是齿比北京猿人同类齿进步,而较“柳江人”和“山顶洞人”原始,表
参见“札萨克旗”(435页)。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须按规定向领主缴
见“洛桑丹白尼玛”(1735页)。
古水名。史载室韦族达姤部与黄头室韦分布其东西。通行看法是即今第二松花江,因此江在唐代称“粟末水”,一作“涑沫江”,“”为“涑”字之误(此说与唐代这一地区的民族分布有矛盾,待考)。
?—1821清朝大臣。原名和宁,避宣宗讳改是名,字太庵。蒙古镶黄旗人。额勒德特氏。乾隆三十六年(1771)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后历任安徽太平知府、四川按察使,安徽、四川、陕西布政使。五十八年(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怒语音译,意为“父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辈及母亲姐妹辈的丈夫的统称。后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父亲者称“扑茂”,幼于父亲者称“扑拉”或“扑吞”,意为“大父”、“中父”和“小父”,但
明代裕固族向东迁徙的重大事件。始自明初,迄于嘉靖初年,历时约一个半世纪。明初,分布于关西各卫(安定、阿端、曲先、罕东)的撒里畏兀儿人与部分蒙古部落,由于受吐鲁番察哈台后王的侵扰,各卫统治者之间互相攻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