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
见“狄”(1103页)。
见“狄”(1103页)。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全胜州”。亦称那木岭、朗林、那木林、响纳木林、尚那木林。位于西藏自治区中部偏南,雅鲁藏布江中游香曲河流域。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南木林宗。1960年将乌郁、甲错、拉布等宗谿并入该地,改
?—1650清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姓他巴努图哥氏。世居阿尔泰杭爱地方。天聪三年(1629),从军征明。崇德三年(1638),从准塔巴图鲁击破明军。八年(1643),从贝勒阿巴泰征明,攻任邱县,先登克
566—595北周宣帝※宇文赟皇后,鲜卑尉迟氏。蜀国公尉迟迥之孙女。有姿色。初适杞国公宇文亮子西阳公宇文温,以宗妇例入朝,为赟逼幸。及亮反,温被诛,被召入宫,拜为长贵妃。大象二年(580)三月,立为天
官名。唐置,设于州、镇,掌文书。宋以后渐不用此名,独翰林之属尚相沿不改,书院秘阁设之,掌管图籍。西夏建国前李德明为夏州节度使,授宋朝降人何宽此职,掌总务。清代翰林院亦设,满、汉各1人,从九品。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地区对借贷的一种称谓。借贷分实物和货币两种。最早发生在同族人内部,不计较利息,归还时多给一点也只是出于酬谢。后来随着各个个体家庭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发展,不管借实物或货币都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①元代伊斯兰教徒中的一种称谓。宋代汉译打厮蛮,亦译大石马、达失蛮、达识蛮。源于波斯语,意为“明哲的人”。元代该词使用颇广:一般指伊斯兰教学者,在文献中,常与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教士)并称;有时也泛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辽兴宗※延庆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