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奴甘父
见“甘父”(481页)。
见“甘父”(481页)。
1875—1940清末民国时期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那木济尔长子。光绪十七年(1891),金丹道教起事,在拉西理和德力根保护下,乘夜越墙逃出贝子府,至奉天。清廷派军并调昭乌达盟各
树名。一作雄常,“常”又作“棠”。产古肃慎族地(今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史载此树之皮可制衣。今东北地区产桦树,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族于农历五六月间将其皮剥下,去掉其表面层和里面硬皮,然后放入
见“阔出”(2273页)。
即“吴添半”(1076页)。
1860—?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二十二年(1896),任孜仲。二十九年(1903),任堪仲,后被代本擦绒巴派往春丕谷,先后于格乌岗、干坝宗与侵藏英军谈判。次年,被委任为喇嘛噶伦。宣统元年(19
见“仡兜苗”(572页)。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
元明清时土家族土司。元置,有上、下桑植宣慰司之分。明洪武七年(1374),合二司为一,仍旧称,授向思富为宣慰使。治所位于今湖南桑植县西北。嘉靖至隆庆年间(1522—1572),土司官民曾为御倭做出重要
1889—1971民国时期新疆官僚。又译尧乐巴斯或尧老博士。原名马穆提吾受,字景福。维吾尔族(一说为汉维混血)。新疆巴楚县人。幼时随姐流落北京,精通汉语。后被哈密王沙木胡苏特带回新疆,担任王府翻译、镇
?—1439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贵州计砂人。苗族。正统四年(1439),与苗金虫率众起事,联络洪江等地※生苗,自立统千侯、统万侯名号,分据地方,抵抗明军进剿。贵州总兵官萧授、都指挥郑通、都督吴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