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又称侗台(侗泰)语族或黔台语族。汉藏语系语族之一。包括壮傣、侗水、黎、仡央4个语支。壮傣语支又称台语支,包括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的壮语、布依语、傣语和临高语。在国外有泰国、
渤海王国官员。大玄锡(871—893年在位)为王前期,官政堂省孔目。玄锡为答谢杨成规聘日时日方许就市交易,并谢日方将海上遇风漂着其地的渤海朝唐使门孙宰等资送回国,于唐乾符三年(日本贞观十八年,876)
渤海语音译,“王”之意。渤海人在不同场合对其国王使用不同称呼:对面呼“圣王”,民间通俗称“可毒夫”,此为表笺用语。
清代川西北藏、羌族地区改土归流后所设土屯的属民。乾隆十七年(1752),以杂谷宣慰司(治所在今四川理县,即杂谷脑)苍旺不法,在其地行改土归流,于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设杂谷、乾堡、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5
宋元祐年间少数民族起义首领。诚州(今湖南靖县)人。沅、诚两州自创建以来,设官屯兵,募役人,调戍兵,开道路,侵占民地,民不安业,怨声四起。元祐二年(1087),改诚州为渠阳军,罢两州兵马及守御民丁。晟台
?—1698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十二世孙,郡王※腾机思第四子。崇德六年(1641),授三等台吉。顺治三年(1646),随父逃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五年(1648),
鲜卑之一支。又作“百部”。因居白山而得名。《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鲜卑有白部。后汉时鲜卑居白山者,最为强盛,后因曰白部。”驻牧于并州(治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东北。因白为素色,又号素和部。与铁弗匈奴刘虎
1867—1939清末民初工艺美术家。名光甲,字少宣,以字行。北京牛街人。回族。擅长内画,与知名内画家周乐元、叶仲三、丁二仲等齐名。作品题材广泛,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皆精。人物画与书法最具特色。人物
西辽末帝耶律直鲁古年号。1178—1211年,凡34年。
?—635唐初吐谷浑可汗。又作慕容顺光。慕容氏。※伏允子。隋大业元年(605),入质隋都长安,拜金紫光禄大夫,久不得归。“长自中土,幸慕华风”。五年(609),父伏允为隋所败,逃往西夏后,一度被炀帝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