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庶箴”(1320页)。
即“湖邪尸逐侯鞮单于”(2277页)。
我国满族16世纪末至20世纪初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清太祖努尔哈赤指令大臣额尔德尼和噶盖参照蒙古文字母创制的。字母的形体和数目与蒙古文字母大体相同。一直使用到17世纪30年代,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喇世英帅众归附,清准其请,仍授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
书名。两广风物志。1卷。清吴绮(字园次,号听翁,江苏江都人,汉族)撰。内容记述两广含少数民族地区的气候、石、草木花竹、鸟、兽、虫、麟介、布、香、酒、蔬谷、杂事等,共101条(其中有7条为清宋俊所补)。
?—1674清太宗皇太极之妃。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内蒙古阿坝垓郡王额齐格诺颜女。崇德元年(1636),封麟趾宫贵妃。四年(1639),其父母入朝,妃率诸王、贝勒迎宴。太宗赐宴清宁宫。顺治九年(165
畲族自称之一。又称“三哈”、“山达”、“山客”。畲族“哈”、“达”为“客”之意。今闽东、浙南畲族地区普遍使用,流传口头,于史无载。他们自认是从外地迁来此地,或从山上迁居平原的客人,故称。一说“三哈”即
即“札剌儿”(433页)。
见“清文鉴”(2106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