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阳。周明帝※宇文毓子。保定四年(564),封毕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出为华州刺史,迁荆州总管,进位柱国。宣政元年(578),
见“帕察沙布伯克”(1400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元地方军政机构。隶陕西行中书省。辖黄河以东盐州、夏州等西夏故地。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治察罕脑儿(汉语称白海,在今内蒙古乌审旗南)。原为世祖子安西王忙哥剌分地,置有蒙古4千户。大德十一年(130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首领。有两种:一称“德古”,意为“善于辞令的尊者”,是诺伙奴隶主专政的执行者、地位较高;一称“苏易”,意为“为大家办事的尊者”,地位低于前者。“德古”须熟悉家支谱系和历史典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即“精奇里江”(2465页)。
见“三娘子”(50页)。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二年(1757),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之子布拉尼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发动叛乱反清,屡与清军作战。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以清军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