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北走向的大山,平坝极少,属亚热带气候,盛产稻谷和各种亚热带植物。居民包括有佤、拉祜、傣、哈尼、汉等民族,以佤族为主。新中国成立后于1965年3月5日在此地成立佤族自治县,并划分为马散、岳宋、新厂、中课、力锁、勐梭、翁戛科等7个基层行政区,县政府设在西盟镇。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北走向的大山,平坝极少,属亚热带气候,盛产稻谷和各种亚热带植物。居民包括有佤、拉祜、傣、哈尼、汉等民族,以佤族为主。新中国成立后于1965年3月5日在此地成立佤族自治县,并划分为马散、岳宋、新厂、中课、力锁、勐梭、翁戛科等7个基层行政区,县政府设在西盟镇。
即“完颜永济”(1151页)。
元地方政区名。斡朵怜,清文献作鄂多里。元初于水达达女真地所置5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先属开元路,后归水达达路。治所故址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牡丹江右岸马大屯附近,一说为依兰县城北门外松花江南岸旧古城。建州女真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和睦”之意。金代女真人多有以此命名者,如乌古孙奴申、※完颜奴申、把奴申、粘葛奴申等。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见“卢国”(549页)。
见“静安寺碑”(2419页)。
见“拖雷”(1365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伊宁县东南约52公里处,海拔784米。北倚天山阿吾拉勒山,南临伊犁河。墓地东西长约6公里,南北宽3.5公里。估计有墓250座,其中多数为土墩墓,少数封堆周围有石圈,个别封圈有石堆。大
1634—1699清代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土谢图汗※衮布长子。驻牧土拉河南。顺治十二年(1655),继父位称汗,称斡齐赖赛因汗,为左翼长。与同族墨乐根诺颜、达尔汉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