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辽仁宗
见“耶律夷列”(1309页)。
见“耶律夷列”(1309页)。
贵州彝族土司。亦称“水西宣慰司”。明洪武初置,治今贵阳市城南。初属四川,永乐十一年(1413)改隶贵州。辖境约当今贵州省西北部,息烽、修文以西,普定以北,水城以东,大方以南,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地区。史
地名。又名斡朵里、鄂多里。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牡丹江与松花江会合处马大屯。元时曾在此设置斡朵怜军民万户府,为女真水达达路所辖五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建州女直先世居此。元末明初,清太祖努尔哈赤六世祖猛哥帖木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定立吐蕃管理制度,命7名官员专管畜牧业,称“七牧者”。据《德乌佛教史》载,此7官称及职责是:洛昂牧马、当巴牧牦牛、热卡牧山羊、卡尔巴牧绵羊、桂氏牧驴、恰氏牧狗、俄
清代四川西番(今普米族)土官名。康熙四十九年(1710),当地首领王德洽归附,授土千户职,颁给印信一颗,号纸一张,后隶越嶲厅(治今四川越西县)宁越营。住牧四川石棉县松林地。嘉庆至道光间(1796—18
见“萧绰”(1990页)。
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着”、“朱”等。含义有二:(1)家、家庭或同一个※撮罗子里的人,是对父系小家庭的称呼。一般以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组成,少数包括三代人,最多的为四代人。男子中的长辈是家庭中的主
西域官名。西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置。驻车师前王庭交河城(今新疆吐鲁番西交河城故址)。掌管西域屯田事务,监督安辑附近诸国。直接听命于朝廷,并在一定程度上受西域都护节制。副职称为史。其属官有丞、司马、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见“乡约”(186页)。
见“仇由”(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