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真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见“保八”(1680页)。
清廷遣※侍卫充新疆驻守卡伦领班人。此制始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例由京城禁廷一、二、三等侍卫及护军参领等派出,给予行装、生活资助,三年更换一次。如塔尔巴哈台配备12员,乌什配备11员。二十八年,叶
见“大潭马”(90页)。
又称克恩或吉可罗。独龙语音译,意为“整体”、“全部”或“血缘村落”。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由原先较大的父系家族公社派生出较小的家族公社。是一个由同一祖先的若干后代组成的近亲血缘集团,居住在同一村寨,地域
俗称“尼羌”。土族语音译,意为地方保护神。青海互助县※佑宁寺霍尔人首领的塑像。土族人民视其为自己的祖先,备加崇拜。
旧时东乡族婚俗。即信奉伊斯兰教同一教派的※“哲玛”(亦称、哲玛其,为地区性宗教单位,回族称教坊)之间的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的原则。明末清初,甘、宁、青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不断兴起,各教派之间的排他性日趋严
?—1139金宗室。女真族。完颜氏。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第八子。封翼王。天眷二年(1139),与行台左丞相挞懒、活里胡土、挞懒二子斡带、乌达补相结谋乱,事发,弃燕京,南逃祁州(今河北安国县),为都元帅完
见“斡里”(2424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饰。亦作椎结、高髻。其式将头部周围剪短,将中央长发挽为高髻,如锤如椎,置于头顶或脑后。古时百越民族多此发式。《吴越春秋·吴太伯传》载:吴寿梦元年(前585),寿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