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
渤海舞名。又作踏鎚、踏追。渤海人岁时聚会所跳的一种亦歌亦舞的大型群舞。宋王曾使契丹途经柳河馆(故址在今河北省承德市西北伊逊河西岸红旗屯附近),亲见被辽迁居其地的渤海人作是舞。据《王沂公行程录》记,跳时“先命善歌善舞者,数辈前行,士女相随,更相唱和,回旋宛转,号曰‘踏’”。其舞在辽代一直在渤海人中广为流传。惜皆已失传。
渤海舞名。又作踏鎚、踏追。渤海人岁时聚会所跳的一种亦歌亦舞的大型群舞。宋王曾使契丹途经柳河馆(故址在今河北省承德市西北伊逊河西岸红旗屯附近),亲见被辽迁居其地的渤海人作是舞。据《王沂公行程录》记,跳时“先命善歌善舞者,数辈前行,士女相随,更相唱和,回旋宛转,号曰‘踏’”。其舞在辽代一直在渤海人中广为流传。惜皆已失传。
书名。清王崧(字乐山,浪穹即今云南洱源人)辑。集前人纪载滇事之书而成,凡21卷。约成于道光间。有道光十一年(1831)刊本,宣统初重印。1913年云南图书馆重刊此书,后被收入《云南丛书初编》,为史部之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年(628)置,领契丹松漠部落。侨治静蕃戍。隶营州都督府(治所在今辽宁省朝阳)。为唐建契丹十七州之一。七年(633),治徙三合镇。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契丹
见“海山”(1935页)。
见“亦攀丹”(872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贫困户的称谓。随着佤族从刀耕火种向锄耕农业过渡,个体家庭经济迅速发展,出现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占有的不平衡,从而区分出来的贫困阶层。因种种原因,一般占有耕地不多,或所
见“吉囊”(681页)。
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制,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非普遍通行的形式。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
清代佛寺。俗称东大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大板镇东端。清康熙十四年(1706)康熙帝次女荣宪公主主持兴建。初名巴尔斯(虎)庙,后改今名。有前殿、后殿、东西配殿及后东侧室等。后殿保存最完整,为重檐歇山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扑叉。来源于部名。居按出虎水(今黑龙江境阿什河)、斡泯水(今吉林伊通县境额里敏河)、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境曷速河与益速河流域、曷速馆(即曷苏馆,在今辽宁辽阳市南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