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特南旗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桦树皮船。鄂温克语音译。旧时鄂温克人的水上交通工具。流行于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一般长约1.8丈,高2.5尺,腹宽2尺,两头尖细而稍向上翘起。大者可乘五六人。用松木作船架,以夏天扒下加工后的桦树皮包裹
西夏地方机构名。具有军事和行政管理职能。西夏建国时置,仿宋制立军名。分全国为左右两厢,设12监军司,规定驻地。左厢军司有神勇、祥祜、嘉宁、静塞、西寿保泰、卓啰和南;右厢军司有朝顺、甘州甘肃、瓜州西平、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见“棍噶札勒参”(2165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九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镇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镇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分,去声)之分。入八分镇国公位列14等封爵中第七;不入八分镇国公位列第九
※ 朵豁刺惕部※异密。又译怯马鲁丁。※播鲁只之弟。1365年杀死※东察合台汗国※也里牙思火者汗,自称汗,引起“众异密和他对立,国内沦于纷争不已”,河中地区(阿姆、锡尔两河之间地)※帖木儿趁机多次入侵,
见“段庆”(1693页)。
即“项崇周”(1569页)。
1935年日本迫使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撤退长城守军的约定。是年1月,日本关东军在热河、察哈尔交界处的沽源与国民党二十九军发生冲突。2月2日,关东军与察哈尔省的宋哲元的代表举行大滩会议,日本借此迫使国民党政
指由汉人组成的军兵。辽、金、元、清皆有此称。 ①辽汉军由枢密院统领。侍卫军中有专设的兵种,称“汉军侍卫”。辽阳路东京兵马都部署司统有契丹、奚、汉、渤海四军,由汉军都指挥使司统汉军。 ②金汉军初沿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