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伦玛路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亦作“透欧玛路”。流行于今内蒙古、鄂伦春族地区。据说鄂伦春人过去供奉的几十种神中,其地位最高,能统治诸神。家家都供。它既能保护人畜平安,也可保佑多捕猎物,故凡人、马有病或打不着野兽时,即向之祷告。供品为狍子、飞禽等。但其神威也是有限的,若求之不灵验,可再祈祷别的神。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亦作“透欧玛路”。流行于今内蒙古、鄂伦春族地区。据说鄂伦春人过去供奉的几十种神中,其地位最高,能统治诸神。家家都供。它既能保护人畜平安,也可保佑多捕猎物,故凡人、马有病或打不着野兽时,即向之祷告。供品为狍子、飞禽等。但其神威也是有限的,若求之不灵验,可再祈祷别的神。
西魏、北周大臣。字达摩。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世原居漠北,与鲜卑拓跋氏俱起,以部落名为姓。西魏司空※若干惠子。少深沉,有识度。大统(535—551)末,袭父爵长乐郡公,尚宇文泰女。西魏废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亦为地方政权名。元时,为十三万户府之一(《元史》作“帕木古鲁”)。至正二十五年(1365),顺帝封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章阳沙加监藏为灌顶国师,明承元制,洪武五年,(1372),仍以
巴塘地方残害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事件。英军侵入西藏,清政府为防其侵扰川边,遂筹开垦实边,练兵,以资抵御。光绪三十年(1904),令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拉萨移驻察木多,经理川边。巴塘正、副土司及丁林寺喇嘛等所
即“散只兀”(2169页)。
官名。明代于各省设都指挥使,为一省最高武官,上隶五军都督府,听调于兵部,下辖卫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大豪酋,颁赐印信、诰命、冠带,秩正二品,准世袭。命其守土安民,惩伐抢掠反叛,
即“伊希丹毕坚赞” (812页)。
唐后期由沙陀劲骑组成的军队。唐宪宗元和三年(808),沙陀首领朱耶执宜率部众至灵州附唐,灵盐节度使范希朝将其安置于盐州(治今陕西定边)。次年,范希朝徙河东节度使,镇太原,沙陀举军随之往河东。希朝以沙陀
藏传佛教寺庙。藏语“布达拉”音译。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狮子沟北坡。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为庆祝弘历60寿辰、皇太后钮祜禄氏80寿辰而建。占地22万平方米,规模为承德外八庙之冠。全寺分3部分。前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宣城卫。永乐十一年(1413)设,《明实录》记十二年(1414)九月乙酉,误。宣德三年(1428),来朝贡方物。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富锦县。
一种小型的半地穴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意为小型地窨子。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多作为冬季住房。一般向地下挖2—3尺深长方形坑,大小依人口多少而定;顶上用一二根粗木作梁,搭上檩、椽,支起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