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㑽郎让”(2369页)。
古籍名。亦作《交趾异物志》、《南裔异物志》。1卷。东汉议郎杨孚撰。主要记述岭南地区各种特有的动、植物的形状、习性和矿物资源等等。原书已佚,但后世多有收辑,对研究古代岭南风物颇有价值。
官名。唐代始置。玄宗开元十六年(728),以宇文融为河北道宣抚使。唐后期经常派朝官巡视经战乱破坏,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宣抚处置使,类似后来的钦差大臣。宋代在用兵时,以执宰大臣或大
?—459北魏大臣。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伊娄氏(后改伊氏),为拓跋宗族十姓之一。少勇健,力大善射。太武帝神䴥(428—431)初,擢为侍郎,转三朗,赐爵汾阳子,加振威将军。太
?—1798或1799中亚霍罕首领。一译纳拉帕塔、那尔巴图。乌兹别克族。额尔德尼伯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额尔德尼伯克死,袭替。在任期间,为抑制豪强,命子弟为各城阿奇木,加强集权统治。阳顺清朝
傈僳语音译,意为“协作”。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原始互助合作形式。每当修建房屋或农忙季节,任何一家都可请亲友及同寨群众帮忙劳动,主人不付任何报酬,只须以较好的饭菜和水酒款待。早
独龙语音译,意为“作了记号,有了主人的土地”。详见“号地”(550页)。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
古族名。今傣族部分先民在唐代的别称。傣语“勐”之异译,意为“地方”、“平坝”,即“住在坝子里的人”。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分布在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孟连、耿马、临沧一带。以居
见“正军户”(4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