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县
古县名。西汉置,属金城郡。故城在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史称,初筑城得金,故曰金城。一说,称金,取其坚也。东汉属凉州金城郡。晋因之。西秦乞伏乾归自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迁都金城,称河南王,后改称金城王,即此。北魏省。寻改置子城县,治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另置金城县于今青海民和县东南,后废。吐谷浑王慕璝曾取金城地。隋复改为金城县,为雍州金城郡治,后又改为五泉县。唐复故,为陇右道兰州治,后陷吐蕃。宋改置兰泉,今甘肃省皋兰县治。
古县名。西汉置,属金城郡。故城在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史称,初筑城得金,故曰金城。一说,称金,取其坚也。东汉属凉州金城郡。晋因之。西秦乞伏乾归自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迁都金城,称河南王,后改称金城王,即此。北魏省。寻改置子城县,治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另置金城县于今青海民和县东南,后废。吐谷浑王慕璝曾取金城地。隋复改为金城县,为雍州金城郡治,后又改为五泉县。唐复故,为陇右道兰州治,后陷吐蕃。宋改置兰泉,今甘肃省皋兰县治。
西域地名。即隋伊吾郡新伊吾城,唐伊州伊吾县。《元史·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作哈密力,《世祖纪》作合迷里、甘木里,《五行志》作合木里、合迷,《脱力世官传》作渴密里,《释老传》作感木鲁。《明史》中《太祖纪》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即“达罕”(1901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迎迓之官”。亦称“国论乙室勃极烈”。管理对外事务。《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室……之号,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
?—1900清朝宗室。满洲正蓝旗人。礼部侍郎宝廷子。字伯茀、菊容。光绪十四年(1888)举人。二十四年(1898)进士,选庶吉士。愤国势,八旗人才不济,日衰,撰《劝八旗官士文》。立知耻会,励以自强。由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祐世隆谥号。见“祐世隆”(1766页)。
见“苻丕”(1340页)。
明清时康藏地区土著茶叶商人总称。又称康帮商。有喇嘛商、土司商之别。喇嘛商指由各大寺院自营商业。其制,资本由各喇嘛凑集;经理由众公举,称充本。负责经营的人无薪水,每二年结账一次,即轮换他人,不得连任,营
见“柔然”(17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