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顶回子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见“木速蛮”(257页)。
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户腊撒(户撒和腊撒的统称)地区的阿昌族自称。亦称“蒙撒掸”、“衬撒”。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由于较早就与汉、白、傣等民族接触与交流,15世纪中叶便学种植水田。手工业也较发达,尤善长打铁,其
元末明初云南阿迷州土官。彝族。又作和宁。元末承袭阿迷州万户府土官。明洪武十六年(1383),亲自赴京朝贡。十七年,予诰敕冠带,实授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土官知州。
1676—1745清代藏族高僧。出生于青海碌曲河岸德塘巴氏家族。13岁在德塘出家,法名顿珠策仁。19岁朝拜拉萨热振寺,入哲蚌寺郭芒札仓学经,在衮噶沃色前受沙弥戒,受六世达赖仓央嘉错经教。25岁负责建吉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清朝派驻青海地方行政长官。一称青海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大臣、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雍正三年(1725)置。由理藩院从散秩大臣、八旗护军统领、副都统及各部侍郎中简任。3年一换。办事大臣衙门内设司官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催促人”的意思。汉名“领催”。有“嘎善拨什库”,即“村领催”。管理本佐领内的文书、饷糈和庶务等。又有“分得拨什库”,即“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的事务。蒙古地区亦设
见“裕诚”(2303页)。
陈朝岭南地方官吏。字龙贤,号独统。南越俚人女首领※洗夫人之子。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受母命率岭南诸首领至建康朝陈,被封阳春郡太守。宣帝太建元年(569)十月,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又奉母命率南越诸酋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