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厥
隋时疏勒王。其时统有大城12,小城数10,拥兵2千人。臣于突厥,岁送贡赋。大业(605—618)中,遣使赴隋贡方物。
隋时疏勒王。其时统有大城12,小城数10,拥兵2千人。臣于突厥,岁送贡赋。大业(605—618)中,遣使赴隋贡方物。
古韵书。隋代鲜卑人陆法言撰。法言名词,以字行。初官承奉郎。开皇二十年(600),追坐父太子洗马(官名)陆爽事除名。常与刘臻、萧该、颜之推等探究音韵,博采众记,历20年之久,于仁寿元年(601),撰成此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和睦”之意。金代女真人多有以此命名者,如乌古孙奴申、※完颜奴申、把奴申、粘葛奴申等。
即“羌娜”(1140页)。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
见“毗伽可汗”(1649页)。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见“盛逻皮”(2033页)。
古族名。见《新唐书·南蛮传下》。为汉晋时期闽濮(即缅濮)、裸濮之一部。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因有折齿、染唇之俗,故称。汉晋时期与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今
1586—1621明末卫藏藏巴汗地方政权建立者。又作藏巴汗噶玛彭措南杰。藏族。兴厦巴后人。其父才丹多吉在噶玛派及青海却图汗支持下,控制日喀则及其附近地区,建政,有第巴藏巴(即藏巴汗)之称。父卒,嗣位。
清统治者从分散和孤立蒙古的目的出发,除在蒙古地区推行盟旗制度,分别建立蒙古八旗、游牧八旗、总管旗、札萨克旗,限制其辖境,封锁其疆界,使之成为互不相属,不通往来的小块封建领地外,并对蒙古实行封禁政策,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