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下等骨头”、“鬼的后代”。身份依血统世代相承,永不改变。备受贵族歧视压迫,宗本(相当内地县官)外出派背人乌拉,多役使他们承担。民间流传鬼人带来不幸的说法,故普通农奴忌与他们接近,不与其相邻而居,更不与之通婚。实为农奴阶级中的“贱民”。民主改革后,对所谓“鬼人”的歧视已基本绝迹。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下等骨头”、“鬼的后代”。身份依血统世代相承,永不改变。备受贵族歧视压迫,宗本(相当内地县官)外出派背人乌拉,多役使他们承担。民间流传鬼人带来不幸的说法,故普通农奴忌与他们接近,不与其相邻而居,更不与之通婚。实为农奴阶级中的“贱民”。民主改革后,对所谓“鬼人”的歧视已基本绝迹。
十六国北朝时期盛行之音乐。唐朝十部乐之一。源于龟兹乐,并吸收汉族及小月氏、丁零、匈奴、氐等族的乐律。东晋时期,天竺国送给凉州牧张重华乐工12人,乐器一部,其中有笛子、琵琶、箜篌、五弦、铜鼓、皮鼓、都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伊尔们河卫。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与亦东河卫同时设立。经常入京纳贡,弘治元年(1488),贡马、貂皮。在今吉林省饮马河流域。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匈奴姓氏之一。又称“铁伐氏”,通称“铁弗匈奴”。南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之后。以单于曾娶汉室女,子孙遂姓刘。西晋时刘虎始称铁弗氏。北人谓父匈奴、母鲜卑者曰“铁弗”,因以为氏。居新兴郡虑虒县(今山西五台县
1667—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喜塔拉氏。康熙四十八年(1709),由笔帖式授国子监助教。后历官工部主事、户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五十五年(1716),巡视福建盐课。雍正元年(1723),巡
见“奚斤”(1894页)。
即步行畋猎,亦称“打步行围”。清代为训练八旗官兵步行耐久而采用的一种狩猎方式。常例即于京郊空旷、山地行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春三月、秋九月、冬十二月,每季各畋猎3次。每次,八旗满洲、蒙古每佐
见“盈歌”(1714页)。
见“咸同起义”(1617页)。
见“舐碱鹿”(1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