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疆柯尔克孜族头人。同治二年(1863)夏,率领1万余牧民反抗沙俄侵略,在特穆尔图淖尔西南松库尔地方将侵略者围困3昼夜,击毙敌人57名,伤敌无数,迫使侵略者狼狈逃窜。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
旧时伊斯兰教宗教关系掩盖下的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又称“瓦甫地”。解放前主要流行于新疆南部维吾尔族农村。是察合台汗***黑鲁帖木儿统治时期(1347或1348—1363)任意将土地赐予伊禅派麻札(墓地)、哈
?—1253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亦作高太祥或高祥。白族。大理人。高升泰远孙(一说为九世孙)。宋理宗嘉熙元年(1237,一说为宋宁宗嘉定八年,1215),被第二十世国王段智祥授任为相国,主政事
见“惕隐”(2104页)。
即“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旧时土族聚会制订乡规民约的活动。流行于青海互肋、民和、大通等地。春播后,为保护庄稼和村民的公共利益,各村或数村联合于夏历五月十三日举行民众集会,商议全年的有关事宜,制定乡规民约,并立牌书之,故名。后虽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拓跋守寂孙,拓跋朝光子。唐贞元初任夏州刺史,贞元二年(786)为吐蕃进攻所逼率众退走。后任唐银州刺史。死于元和时(806—820)。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