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禾
清咸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台拱(今台江)人。苗族。咸丰元年至三年(1851—1853),台拱地区连遭水、旱、虫灾,粮食歉收,而租赋不减,激起苗民不满。三年,与苗民※九松率台拱、黎平、古州(今榕江)都匀、八寨(今丹寨)等地苗民掀起抗粮斗争。坚持达半年之久,后遭胡林翼所统清军及当地地主武装镇压。五年,与九松等又参加※张秀眉等领导的起义军,继续反抗清廷官吏及地主的剥削压迫。同治十一年(1872),被俘遇害。
清咸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台拱(今台江)人。苗族。咸丰元年至三年(1851—1853),台拱地区连遭水、旱、虫灾,粮食歉收,而租赋不减,激起苗民不满。三年,与苗民※九松率台拱、黎平、古州(今榕江)都匀、八寨(今丹寨)等地苗民掀起抗粮斗争。坚持达半年之久,后遭胡林翼所统清军及当地地主武装镇压。五年,与九松等又参加※张秀眉等领导的起义军,继续反抗清廷官吏及地主的剥削压迫。同治十一年(1872),被俘遇害。
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地方当局的武装起义。1942年5月,四川省茂县北部羌族人民不堪官府的压迫剥削,揭竿而起。起义队伍迅速发展到千余人,歼灭国民党保安军一个连,后顺岷江南下,直抵四川省第十六行政专署驻地茂
明代对漠西卫拉特蒙古诸部的总称。由蒙元时期斡亦剌后裔及吸收其他部落发展而成。初游牧于札布汗河、科布多河流域及额尔齐斯河、叶尼塞河一带。北邻乞儿吉思,西南连别失八里、哈密,东接鞑靼。主要经营畜牧业,兼营
书名。贵州龙家民族志。亦名《洞中风俗记》、《黔苗土司婚礼记》。1卷。清陈鼎(字定九,一字子重,江苏江阴人,汉族)撰。作者于康熙(1662—1722)初年随叔父宦黔,后与当地龙家土司(史称“龙家苗”)之
见“巴答卫”(412页)、“卜答卫”(20页)。
金代女真语官名。又译蒲辇。女真谋克(百夫长)的副职。一谋克辖两蒲里衍,一蒲里衍管正军50名。充任者月给钱、粟、绢、绵等例物,放老归里者给赏。
见“据曲”(2039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金末,有蒲鲜万奴者,任金辽东宣抚使,贞祐三年(1215),叛金自立,建大真国(后改称东夏国,历史上亦称东真国),1233年为蒙古汗国所亡。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闽越王无诸之孙。建元六年(前135),闽越王郢乘南越王赵陀死,发兵攻南越,武帝受南越王赵胡求救,出兵往讨,郢被其弟余善及族人所杀。因其恪守与汉约,独不与郢谋乱,被汉武帝遣使立为粤繇王,奉闽越祭祀。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长”。是辅佐“收楞额”(征税官,佐德木齐,管理鄂拓克事务者)办理鄂拓克事务的下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