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吾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中心区对高山耕地的一种称谓。一般是指在山腰以上的土地,这里气候比山麓冷,所种旱稻大多颗粒不够饱满。到解放前夕,耕地虽大部分已为各个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但这种高山耕地因产量极低,故大多保留公有性质,谁开谁种谁收,不得继承和转让,抛荒后仍归村寨集体所有。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中心区对高山耕地的一种称谓。一般是指在山腰以上的土地,这里气候比山麓冷,所种旱稻大多颗粒不够饱满。到解放前夕,耕地虽大部分已为各个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但这种高山耕地因产量极低,故大多保留公有性质,谁开谁种谁收,不得继承和转让,抛荒后仍归村寨集体所有。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县名。民国三年(1914),改州置。今县地,唐为新兴县,属牂州,旧州地为韶明县,属充州。宋绍兴元年(1131),筑城。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置黄平府,别置上塘长官司,平溪上塘骆家等处长官司,葛浪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诸宫下均设抹里。速忽鲁碗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中国古族名。又称羯胡。是入塞匈奴十九种中羌渠种之后裔。一说源于小月氏,曾附属匈奴。魏晋时,分布于上党郡(今山西潞城附近各县),以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氏为最著。其人高鼻、深目、多须。分成
见“周几”(1491页)。
东魏、北齐官员。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北魏献文帝※拓跋弘孙,咸阳王※元禧第七子。北魏景明二年(501),父被诛后,兄翼、树等5人相继南奔梁朝,故得承袭,改封敷城王。建义元年(528),以通直散骑常侍复
仡佬族住房。用树枝支撑架起的一种茅草棚。屋呈三角形,屋檐接地,四周用竹编或土作墙。房屋矮小、阴暗。流行于贵州、广西等地。旧为贫苦农民居住的房屋。现在多用作堆杂物或田间临时住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北魏大臣。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其先世领叱罗部落(一说本新罗种人内入者),后为拓跋鲜卑附臣,改叱罗为罗氏。东晋太元十年(385),匈奴独孤部刘显杀刘眷自立,又欲杀拓跋珪(北魏道武帝),结护珪奔贺
?—1832清广东八排瑶民起义首领。广东连山县人。瑶族。道光十二年(1832)五月,闻湖南江华瑶族起义首领赵金龙遇害,于连州茅冲聚众反清,声言为瑶王金龙复仇。义军迅速扩展至数千人,转战湖南江华、蓝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