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首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见“萨尔巴噶什部”(2014页)。
见“南京”(1586页)。
见“赤老温”(1012页)。
卫拉特蒙古人旧节日。蒙古语,意谓“福月”。又称“隆来节”。主要流行于阿拉善及新疆蒙古地区。在卫拉特人中,每当四月届临时,自初一起至十五日,即要禁屠吃素15天,并举行“嘛呢”经会5—7天。念经期间,不和
即“妣吉”(1260页)。
杂史。明张志淳(自号南园野人,江宁即今江苏南京人,祖籍云南保山)撰。约成书于嘉靖五年(1526)。内容颇广,记载和考证滇事的有30余条,多可取,言边事更详实。如卷2“麓夷”条,卷7“夷种贵”条,“猛密
见“惕隐”(2104页)。
明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在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北长征乡。长官郁姓。明洪武十五年(1382),归明,授职,岷江东大姓寨及马路、小关7族由长官司直辖,江西小姓6寨由土舍管辖。地域较大,物产亦饶。
即“鸿台吉”(2117页)。
见“乌介可汗”(3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