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战国时赵国人。赵襄子(毋恤)之谋士。
【介绍】:宋人。善画人物及花竹。
【生卒】:?—前203秦朝时曾任栎阳狱史,项梁犯法,他曾设法庇护。后升任长史。前209年,陈胜、吴广起义,他助秦将章邯率兵镇压起义军。项羽击败章邯,随邯降羽,羽任为上将。秦亡,项羽大封诸侯,他因曾有惠
【生卒】:1574—1648【介绍】:明末清初江南长洲人,字彦可,号枕烟老人。文徵明曾孙,文元善长子。明崇祯十三年拔贡,入清不仕。画兼学王蒙、倪瓒,书学李邕。
【介绍】:清安徽歙县人,字嵋川。居仪征。善画。有《清荣书屋吟卷》。
字持国,婺源(今属江西)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历官永新知县、御史、陕西巡按。上疏陈修宫殿而征矿税,并论税监梁永走私罪。永抵赖,乃尽捕其爪牙,关中始靖。天启中,累升至兵部右侍郎。廷推南京吏部尚
【介绍】:明江西临川人,字瑞芝。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天启时由御史累迁大理少卿,阉党劾为东林,削籍。崇祯二年起左佥都御史,进左副都御史。二年,刑部尚书乔允升以诖误得死罪。应昌再三疏救,下狱,免死戍边。弘光
【介绍】:元临川人,字心道,号六有。性孝友。生五岁,母没,恒以不逮养为恨。事继母孝养备至,隐居不仕。文宗天历中大旱,发廪赈灾,所活甚众。
斌子。以荫为河北副将,累官右武大夫、威州刺史、知雄州。在雄州十年,颇能侦敌情。上制胜强远弓,能射中三百步外,边人称为“凤凰弓”。因事贬濠州团练副使,安置筠州。后复官,卒。【介绍】:宋濮州鄄城人,字子美
【介绍】:明太平府当涂人,字以诚,号易轩。永乐四年进士,历陕西道监察御史。北方用兵,都察院以孚督运口北,事完扈从还。升福建按察司副使,调陕西,所在有明允声。致仕归,卒年六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