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历史事件>修筑铁路之争

修筑铁路之争

清末洋务派与顽固派的大论争之一。1880年(光绪六年)中俄边境吃紧,应召入京商议军事的淮军将领刘铭传条陈“急造铁路”,指出铁路“于用兵尤不可缓”,并提出修筑北京至汉口、北京至浦口和北京至沈阳、北京至甘肃的南北线铁路。西太后将刘铭传的奏疏发交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两江总督、南洋大臣刘坤一议复。李肯定修造铁路种种好处力表支持,刘则以铁路阻碍民生厘税为由表示反对。从此持续数年的修路和反修路的论争揭开了序幕。首先反对的是内阁学士张家骧和御史洪良品,他们上疏,或言修路有三弊、或云修路有五害,措词激烈,廷臣附合者不少,西太后遂罢修路之议。论争第一个回合,以反对修路的顽固派的胜利告终。1885年(光绪十一年)李鸿章重提招商集股、兴办铁路。大学士左宗棠支持修路,指出: “外国以经商为本,因商造路,因路治兵,转运灵通,无往不利”。醇亲王奕譞以总理海军衙门大臣的身分与兵部侍郎曾纪泽联衔上疏,指出经中法之战, “始悉局外空谈与局中实际判然两途”,支持修路。从刘铭传倡筑路之议到此时, 已修成唐山至胥各庄铁路,奕、曾联衔上奏后,朝旨批准将唐胥线延伸至天津,并于1888年建成通车。李鸿章奏请接造津通线,此议一出,顽固派群起攻之。先后有户部尚书翁同龢、礼部尚书奎润、内阁学士文治、徐会沣、御史余联沅、洪良品、屠仁守以及刘锡鸿接连上疏谏阻,提出修铁路有“资敌、扰民、失业”三大弊,修铁路是“急其末而忘其本”,沿袭“明季弊政”、“用夷变夏”,辨驳纷纭, “举朝骇然”。西太后将停办铁路七折发交海军衙门、军机处议复。论争处于决战阶段。除奕譞、李鸿章外,两广总督张之洞、首席军机大臣世铎也力主修路。李鸿章于1888年动工在宫禁修建西苑铁路,使西太后及未睹铁路火车的朝廷近臣开开眼界。奕譞、世铎联衔上奏,批驳顽固派所谓“三弊”,痛陈利害。西太后将奏折发交曾国荃、张之洞、刘铭传等人,令其“按切时势,各抒所见,迅速复奏”。于是刘铭传建议由津沽接造通京师、张之洞提出兴建内地干线芦汉线。原持反对意见的翁同龢也一反故态,提出先在边地试行,便利运兵。此时李鸿章进而提出兴办炼钢、轧轨、造机车等十二项工厂,为大规模修筑铁路进行基本建设。1889年,(光绪十五年)六月,光绪皇帝亲政后,发布上谕,正式委派李鸿章、张之洞会同海军衙门“妥筹开办”。坚持修建铁路的洋务派取胜,论争就此结束。

猜你喜欢

  • 社学

    元代村社设置的学校。元世祖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二月,元政府建司农司,同时颁布农村立社法令。之后,广大农村陆续建社。政府在立社令文中规定,每社都要建学,择通晓经书者为师,农闲时令子弟入学,先读《孝

  • 汉鄂战役

    宋元间一次重要战役。元军攻占襄阳(今湖北襄樊)后,南宋命张世杰率兵固守郢州(今湖北钟祥),封锁汉水。同时增修加固鄂州(今湖北武昌)一带城垣工事,控扼长江咽喉。咸淳十年(公元1274年),元军出襄阳,绕

  • 崔浩之狱

    北魏太武帝拓跋焘诛杀汉族世家大族的一起大案。崔浩(?—公元450年), 字伯渊,清河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人。好文学,博经史,工书法,长于天文、历学、曾制定《五寅元历》;历仕道武帝拓跋珪、明元帝拓跋嗣

  • 甲申易枢

    1884年 (光绪十年)清朝军机处大换班事件。1884年(光绪十年)日讲起居注官、左庶子盛昱参劾军机大臣萎靡因循,希冀朝廷“严加议处”,使之振作起来, “戴罪图功”。4月8日(三月十三日)西太后突降懿

  • 徐凤、马勉起义

    东汉时九江地区的农民起义。东汉末年,政治腐败,天灾频仍。汉顺帝建康元年(公元144年),阴陵(今安徽定边西北)人徐凤、马勉在九江(今安徽寿县)举行武装起义, 攻烧城邑,杀略官吏,筑营于当涂(今安徽怀远

  • 共和行政

    公元前841年,周厉王由于实行专利和暴虐,被国人驱逐,逃奔到彘(今山西霍县),诸侯奉共伯和行天子之政,号共和元年。一说由召公、周公临时共管朝政,号称“共和”行政。共和行政之十四年,周厉王死于彘,太子静

  • 三有司

    周代司徒、司马、司空三种官职的合称。见《卫盉》铭文。司徒,金文多作“司土”,掌民事、征发徒役。司马,掌军政和军赋。司空,金文作司工, 掌土功。周代中央政府及各地诸侯皆设三有司。中央政府的司徒、司马、司

  • 张海起义

    北宋仁宗时今陕、豫、鄂三省交界处农民起义。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夏,陕西大旱,饥民达二、三百万。八月,张海、郭貌(邈)山,党君子、范三、李宗等人,聚众千余人起义于商州(今陕西商县)。随后即转战于陕

  • 玄宗奔蜀

    安禄山攻克洛阳之后,遣兵西进,唐将哥舒翰兵败灵宝(今河南灵宝),潼关不守,叛军遂长驱直入。消息传至长安(今陕西西安),京城一片混乱,玄宗仓惶失措。为掩人耳目。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六月,玄宗下诏亲

  • 钦定西藏章程

    乾隆(公元1736年—1790年)年间,清政府为西藏地方政权所规定的最高法律。廓尔喀侵藏事件后,清政府决心整顿和改革西藏的政治与宗教制度。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清廷命福康安会同八世达赖、七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