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朝宪章录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四十四卷。明祁承撰。祁承,字尔光,山阴(今浙江绍兴)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官至江西布政使参政。为官多年,深知吏治与民生之关系,遂广辑历代循吏事迹,分类编次,成为本书。首列“辑概”一卷,概述
二十四卷。明黄佐(见《翰林记》)撰。黄佐著有《泰泉乡礼》、《翰林记》,已著录。本书为作者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时所作,专记明朝南京国子监的建制、设官、职掌,以及在监学生的分类、学业、学规、授官等各方面的情况
十四卷。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生平详见《杜律意注》条。是集为杨光训编订。集中自称:“嘉靖丁未(1547年)误仇陷狱,近三十年,多为诗。万历癸酉(1573年)恤归,仍岁为一集。”故是集中赋
二卷。明陆奎章撰。陆奎章,字子翰,自号孤陈山人,又号东坤子。江苏武进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七年(1528)举人。官至福建泰宁知县。此编首有正德八年(1513)翰林院侍讲南海伦文叙文,及正德七年(1512
三卷。清陈寿祺撰。本书之“传”全录《汉书·五行志》,而引《尚书》、《毛诗》、《公羊传疏》、《南齐书》、《隋书》、《唐书》各部史书的《五行志》以及萧吉的《五行大义》、《开元占经》释湛然的《辅行记》、《初
四卷。明屠应埈(约1535年前后在世)撰。屠应埈,字文升,号渐山。浙江平湖人。生卒年不详。刑部尚书屠勋之子。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由郎中改翰林,官至左春坊左谕德。其事迹具附戴《明史·文苑传》王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孟庆云等修,杨重雅等纂。孟庆云,字子卿,浙江会稽(今绍兴县)人,同治八年(1869)任德兴县知县。杨重雅,江西德兴人,官翰林院检讨、甘肃按察司按察使。《德兴县志》同治十一年(1
一卷。清李文渊(详见《左传评》)撰。此书皆为李氏所制新方。书前李氏自题:古方不能尽中后人之病,后人不得尽泥古人之法。故名此书为《得心录》。书中共载有方十九条。其中敌参膏之方,为应补之证,委曲调剂,以他
二十四卷。清湖南清理财政局编。首载《详抚院咨送湖南全省财政说明书》文。下为例言及财政丁漕盐务各论说、平量比较表、各属解兑藩粮库款随解各费表,其卷一至卷十为入款,分为田赋类、漕粮类、租课类、盐课税厘类、
一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观无量寿佛经疏》是由智讲说,弟子灌顶听记整理成书。此疏以心观为宗,实相为体,心观净即佛土净。生善灭恶为经力用,大乘方等而为教相。主旨在于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