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宋包拯撰。包拯(999-1062),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天圣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选将练兵,防御契丹,历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三司户部等职,改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幸大臣,迁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
一卷。晋栾肇撰。清马国翰辑。肇字永初太山。官至尚书郎。《隋书·经籍志》载晋栾肇撰《论语释疑》十卷、《论语驳序》二卷。现已亡佚。《经典释文·叙录》载栾肇《论语释疑》十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
十六卷。明何楷(生卒年不详)撰。楷字元子,晋江(今福建晋江)人。天启五年(1625)进士,官至吏科给事中。明亡后唐王聿键在福建起兵,以楷为礼部尚书,后为郑芝龙所排挤,愤恚而卒。此书成于崇桢六年(163
一卷。五代河西张球撰。球字景球,又字行球,敦煌人,官至节度使判官。此传称延绶字绅,光启三年(887年)宠授左千牛,兼御史中丞。按敦煌残卷,别有张球所撰《张淮深墓志铭》,称淮深字禄伯,有六子,延寿排次第
五卷。清安世鼎(约1671年前后在世)撰。安世鼎字铸九,汉军镶红旗人,生卒年不详。由保德州知州官至江西巡抚。著有《雪桥诗话》,并行于世。本集所收皆江西任上所作,安世鼎自辑历官奏疏、公牍、条告诸篇,后面
三卷。明顾九思撰。顾九思字与睿,长洲(今属江苏苏州市)人。隆庆进士,曾任丰城知县。以治行第一提拔为户科给事中。官至通政司右通政。《掖坦题稿》为作者任给事中所上奏疏,多切军国大计。其中在户科有一篇,在礼
四卷。明耿随朝(生卒年不详)撰。耿随朝号敬庵,滑县(今属河南省)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官至山西按察司副使。本书为解释名物之作。与《尔雅》相类。全书分十五门。而往往征引较乱,又不著出典,破坏了全书的体例
四卷。明王以旂(约1522前后在世)撰。王以旂,字士招,江宁(今江苏南京)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嘉靖时,命以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总理河漕,逾年而水通。历迁兵部尚书,代曾铣总制三
八卷。清冯安常撰。安常字敦五,号朴园,河南巩县人,道光时贡生,马时芳的弟子。著有《猛省录》二卷,《先哲庸言》一卷、《先儒要言》一卷。安常治学,以时芳为宗,远尊陆王,偏重诚意慎独,以心学为归。其认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