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姚燮(1805-1864)撰。姚燮,字梅伯,又字复庄,又称复道人,浙江镇海人。清代文学家、戏曲理论家。多才多艺,工诗文词曲,长于绘画。一生著述很多,达六百卷以上。诗文集《大梅山馆集》颇为著名。戏曲选
十二卷。宋冯山(约1073年前后在世)撰。冯山,初名献能,字允南,普州安岳(今四川安岳县)人。生卒年不详。嘉祐二年(1057)进士。熙宁末为秘书丞,通判梓州。官至礼部郎中。冯山与梅尧臣、苏舜钦为同时代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经子臆解》条)撰。此书为王世懋诸多著述之中较有价值的一部书。专论明代掌故、故事,中间参以作者之论断。许多记载持论公正,足资参考。尤其是关于明代掌故之记载与辨疑,较有价值。此书体例
五十二卷。清北洋官辑。是书分甲乙两编。甲编专载条约十卷,卷一是与俄国的,卷二是与英国的,卷三为法国,卷四美国,卷五德国,卷六瑞典、挪威、丹麦、荷兰、日本、西班牙,卷七比利时、意大利,卷八奥地利、日本,
六卷。清胡孝思辑。胡孝思,字抱一,平江(今属江苏)人。生卒年均不详。是集为清代妇女诗歌总集。选录清代前期的妇女诗歌,计入选作家五十七人,诗三百余首,凡六卷。卷二为五言古诗,卷二为七言古诗,卷三为五言律
二十卷。清朱之锡撰。朱之锡(1623-1664),字孟九,号梅麓,浙江义乌人。顺治进士,历任过编修、宏文院学士、吏部右侍郎等职。顺治末任河道总督,塞黄河山阳决口,开董家口淤沙。上治河十事条陈,得允准实
八卷。明杨德周(约1614前后在世)编。杨德周字齐庄,鄞县(浙江)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年(1612)举人。历官古田、高唐县知县。本编摘诗家之论杜诗者为第一编,即以蔡梦弼《草堂诗话》之意,推而广之。
十一卷。《年谱》一卷。明沈炼(1507-1557)撰。沈炼,字纯甫,号青霞,会稽(今浙江绍兴市)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历溧阳知县,后入为锦衣卫经历,刚直敢言,因劾严嵩罪状,被嵩党构陷致死。
一卷。南宋许棐(生卒年不详)撰。许棐字忱父,海盐(今浙江海盐北)人。嘉熙年间(1237-1240)居秦溪,于水南种梅数千株,自号梅屋。居家之时,究心世道,心有所得,笔录成文,年积月累,以成是书。自序谓
四卷。清于鬯(生卒年不详)撰。于鬯字香草,南汇(今属上海市)人。于氏于经子皆有论述,统名所著书曰《香草校书》、《香草续校书》。是书系《香草校书》之末四卷。依《说文》部次随文附说,广为征引清代注释《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