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四库百科>人物志

人物志

三卷。三国时魏刘邵(约182-245)所撰。刘邵字孔才,广平邯郸(今河北邯郸市西南)人。建安中为太子舍人,黄初中转尚书郎、散骑侍郎,明帝时初任陈留太守,又诏为骑都尉,升迁散骑常侍。正始中,执经讲学,赐爵关内侯。刘邵博洽经史,工于文辞,当时颇负才名。夏侯惠《荐刘邵表》云:“文学之士嘉其推步详密”,“文章之士爱其著论属辞。”曾作《赵都赋》,颇得明帝称美。又作《许都赋》、《洛都赋》,以讽谏当时。刘邵一生著述极多,曾撰《皇览》、《都官考课》、《律略论》、《法论》、《人物志》等,多亡佚,唯《人物志》尚存。《人物志》现存三卷十二篇,隋唐志均列入名家。《四库全书》修订时,列入杂家类。《人物志》一书思想内容十分丰富,其主要论点有:阴阳五行是人的性格、品质和才能的基础,人物的不同是由天赋本质所决定的。《人物志》开头就说:“盖人物之本,出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著形。苟有形质,犹可即而求之。”他主张以自然来说明社会人,以人的自然形质来说明人的社会本质。阴阳五行是怎样决定人的道德品质的呢?刘邵认为木、金、火、土、水“五行”相应地决定人体的骨、筋、气、肌、血五种成份,由此再相应地表现为仁、义、礼、信、智“五常”。他说:“若量其材质,稽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著于厥体矣。其在体也,木骨、金筋、火气、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物”,即五行。是说人的形体是“五行”的体现。“五行”各有不同特征;分别在身体的各部位体现出来。人体的五部分决定着人的五种道德品质。他认为,人们禀受五行的成份不同,而表现出在道德品质、性格、才能,乃至容貌、态度、声音、面容等的区别。他说:“然皆偏至之材以胜体为质者也。”“偏至之材”,指道德品质、性格、才能有所偏。“胜体”,指身体中占优势的“质”。是说,“偏至之材”是由于身体中占优势的那种“质”决定的。人的品德、性格的不同,是由于五行中某一行居于优势的缘故。刘邵还说:“偏材之性不可移转”,人们生来就是“偏至之材”,而且“偏至之性”是无法移转,不可改变的。刘邵又说:“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中和”,阴阳清和。唯有圣人,不是“偏至之材”,禀受阴阳二气十分适量,五行的成份也恰到好处,五种道德完全具备,各方面平衡发展,表现为平淡无味,实际上在“平淡”中包涵了绚烂和伟大。刘邵的人物的不同是由于天赋本质决定的,而不是后天的社会实践决定的观点是片面的。他以“五行”来说明人体,说明道德品质,也是穿凿附会、任意拉址。他主张从形质来考察人的品德才能,从根本上说也是荒谬的。《人物志》问世以来,在社会上流传很广,为其作注者,雕刻发行者大有人在。其注主要以北魏刘昺注。主要版本有《汉魏丛书》本,明万历刘氏刊本,《墨海金壶》本,守山阁刊本,明嘉靖已丑刊本,明仿宋本,乾隆十二年彭氏宝机楼重校定刊本,万历刊本,似即两京遗编本,益雅堂丛书本,《畿辅丛书》本,《四部丛刊》本、《四库全书》本等。

猜你喜欢

  • 滇南山水纲目

    二卷。清赵我轩撰。赵我轩,生平不详。《滇南山水纲目》昭代丛书本,共二卷。兹篇考滇水甚详。其谓澜沧江,自入云南界,经六度曲折,行二千五百里,入阿瓦国界,又东南经老挝界,又东南经安南国,为富良江,入于海也

  • 历代刑官考

    二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1840-1913),字子焜,号寄簃,浙江吴兴(今湖州市)人。光绪进士,官至山西按察使、修订法律大臣等。清末,朝廷内外议论更改官制之风颇为强烈,沈家本就是为了适应这种形势而著

  • 石屋山居诗

    一卷。题曰石屋禅师撰,不著其名。《明史·艺文志》、《浙江通志》亦不载其目。诗中有“吾家住在霅溪西”之语,盖明代浙江湖州之僧。是集前为《山居》各体诗,后附《倡颂》九十首。首署参学门人至柔编,河南新安吴明

  • 包参军集

    六卷。明包大中(约1570年前后在世)撰。包大中,字庸之,别号三川,浙江宁波人。官福建建阳县县丞。是集随事立名,有《薄游集》、《武夷集》、《归来集》、《雁集》各一卷。《东征漫稿》二卷。《薄游集》题为卷

  • 玩易意见

    二卷。明王恕(1416-1508)撰。恕字宗贯,号介庵,谥端毅,为明代理学家,为学朴实,大抵推之实施而以于心为安者为足。陕西三原人。正统十三年(1458)进士,官至吏部尚书。《明史》有传。王恕于弘治十

  • 洛诰笺

    一卷。清王国维撰。王国维此书,重点在于辨驳周公摄政之事。王国维认为,周公摄政之事不可信。他在解释《洛诰》中“复子明辟”时说:“复,白也。”又引郑玄曰:“复谓奏事也。辟,君也。”所以王氏认为“复子犹《立

  • 水东日记

    三十八卷。明叶盛(详见《叶文庄奏草》)撰。此书记明代典章制度,及一时遗文逸事。许多材料均可与史传相参证。书中援引的书籍比较庞杂,致使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作者还十分熟悉掌故,所以对朝廷旧典的考究最为详细

  • 大衍索引

    三卷。宋末元初丁易东(详见《周易象义》)撰。本书专门研究大衍之数,论述五十及四十九变化之理。全书分三篇:一曰《原衍》,自“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以下,为图三十六以解之;二曰《翼衍》,自五十五数衍

  • 张氏易学十一种

    西十四卷。清张惠言(1761-1802)撰。张惠言字皋文,号茗柯。儿童时代便能读《易》,年14作童子师。嘉庆四年(1799年)进士。历官庶吉士,翰林院编修。精散文,工诗词,为常州词派的创始人。又与恽敬

  • 弹剑草

    不分卷。明陈邦仪(约1644年前后在世)撰。陈邦仪,字开甫,江西高安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中诸生。是编分二集。前集刻于崇祯三年(1630)。续集则崇祯十五年(1642)至十七年(1644)作。陈邦仪生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