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会原
十卷。清潘肇丰(生卒年不详)撰。肇丰字古堂,浙江余姚人。此书正文八卷,《补遗》、《互讹》各一卷。据其《凡例》所述,以为文字始于一丨丿。由此或弯或曲而为若干字,又由此或重叠错并而为若干字。从此凑合变化,六书以出。是编即本此意编纂而成,立部起于一画止于二十一画,凡二十一部。以为此二十一部中之篆文,推其原,总由一丨丿凑合变化而成,遂以“会原”名其书。通观全书,皆妄逞臆说,毫无根据。潘氏于六书之学,不惟创作之原未能会,即于入门之经亦未曾通。是书有嘉庆六年(1801)刊本。
十卷。清潘肇丰(生卒年不详)撰。肇丰字古堂,浙江余姚人。此书正文八卷,《补遗》、《互讹》各一卷。据其《凡例》所述,以为文字始于一丨丿。由此或弯或曲而为若干字,又由此或重叠错并而为若干字。从此凑合变化,六书以出。是编即本此意编纂而成,立部起于一画止于二十一画,凡二十一部。以为此二十一部中之篆文,推其原,总由一丨丿凑合变化而成,遂以“会原”名其书。通观全书,皆妄逞臆说,毫无根据。潘氏于六书之学,不惟创作之原未能会,即于入门之经亦未曾通。是书有嘉庆六年(1801)刊本。
一卷。晋束晳(?-300以后)撰。清马国翰辑。束晳字广微,阳平元城(今河北大名)人。汉广之后,王莽末,广曾孙孟达避难,因去“”之“疋”而姓“束”。官尚书郎,因《诗经·小雅》中有笙诗六篇“有其声而亡其辞
四卷。清张楚钟撰。张楚钟字石瓠,江西泰和(今同)人。是书为楚钟所著《务宝胜窝汇稿》之一。凡例言有所见闻,或有所会悟,随得随记,名曰理话。其书于训诂外别创一体,阐发名理,精粹处似格言。又每举算术方式为喻
见《残唐五代史演义传》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一卷。孝经外传 一卷。清周春(1729-1815)撰。周春字松霭,号芚兮,晚号黍谷居士,浙江海昌(今海宁)人。官广西岑溪知县。著述有《十三经音略》十二卷、《小学余论》二卷、《古文孝经》一卷、《附孝经》
二十卷。清金之俊(1593-1670)撰。字彦章,一字岂凡,号息斋。吴江(今属江苏)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入清,历任太子太保、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使、中和殿大学士等。康熙
四卷。清犹法贤撰。犹法贤,字心鲁,别字西樵,贵州人,生卒年不详。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副贡考生,以教谕卒官。《黔史》是一部编年体的贵州地方史,记叙了自周赧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80年)至清代嘉庆年间
一卷。清李远(约1736年前后在世)撰。李远字君宏,益都(今山东胶州)人,生卒年及生平均不详。工诗,好为近体,吐属恬雅。著有《拙斋集》。是集皆五、七言近体。诗风清雅。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二卷。清王引之(详见《经义述闻》)撰。王引之是清代著名经学家,精通小学。他用小学说经,用小学校经,因声音以审文字,因文字以察训诂,往往见解独到。他认为训诂的关键在于声音而不在于文字,声音相近往往文义相
不分卷。不著作者姓名。此传奇写一段隋时奇巧姻缘。情节大略是:武安郡公李浑遭其妻兄宇文述嫉恨,被告谋反,但检查无据。宇文述又诱使李浑之侄李敏妻出首,诬告李浑将奉李敏为帝。隋炀帝即诛李浑,又族其家。李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