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贯一解
十二卷。清闵嗣同撰。嗣同字来之,号双溪,乌程(今甘肃古浪县南)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四年(1675)副榜贡生,官景宁县教谕。该书不录经文,于每章总解经义,取诸儒之说并以己意加以贯通,如其说有异,则别附于后以备参考。
十二卷。清闵嗣同撰。嗣同字来之,号双溪,乌程(今甘肃古浪县南)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四年(1675)副榜贡生,官景宁县教谕。该书不录经文,于每章总解经义,取诸儒之说并以己意加以贯通,如其说有异,则别附于后以备参考。
一卷。敦煌写本残卷。魏王弼撰。王弼《周易》注共七卷,前目已著录。此写本藏于法国巴黎国会图书馆,编号为2619号。内容自兑之彖辞“刚中而柔外”止于中孚之象辞“君子以议狱缓死”。据考证,此本为唐贞观之后所
八卷。清张嵋修,唐梦赉纂。张嵋字石年,仁和(今杭州)人,贡监生,康熙二十六年(1687)任淄川县知县。唐梦赉详见康熙《济南府志》。康熙初年,邑人司寇高珩,因病居家,恐邑志阙失,乃邀唐梦赉及毕际有、袁藩
不分卷。清王希尹撰。生平事迹未详。北书首上下经,次上下系辞及说卦、序卦、杂卦。篇首并有法式善序。其易解先讲易象,再及义理,意欲合汉宋诸家于一炉。然作者造诣甚浅,训诂甚疏,其解易多失本意。今存纪氏嘉庆年
八卷。宋郑克(生卒年不详)撰。郑克,字克明。河南开封人,宣和六年(1124)中进士,官湖州提刑司干官。郑克认为,五代和凝、和父子的《疑狱集》写得不够详备,于是便采摭旧文,写成《折狱龟鉴》一书作为补充。
四十卷。清华希闵(生卒年不详)撰。华希闵字豫原,无锡人。康熙五十九年举人。华希闵在校刻吴淑的《事类赋》的时候、发现此书有许多遗漏的内容,于是在《事类赋》的基础上,增加补充编为此书,附刻于其后。共二十七
十卷。明商辂(1414-1468)撰。商辂,字弘载,号素庵,淳安(今属浙江)人。正统十年(1445)状元及第,授修撰,累官至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谥文毅。著有《文毅集》、《商文毅疏稿略》。是集一名
二卷。近代尹桐阳(其生平未详)撰。是编卷一论《说文》六书之原始、六书指事之定律、六书象形之定律、六书会意之定律、六书转注之定律、六书假借之定律、《尔雅》为转注书之说明,《说文》转注定律之推广及应用、《
一卷。明陆俸(约1522前后在世)撰。陆俸,字天爵,吴县(今江苏吴县)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为刑部郎中,持法不避权要,以谏南巡被杖,出为宝庆知府,有惠政。弃官归隐桃坞,种橘自资
四卷。元袁易(1262-1306)撰。易字通甫。长州(今属江苏)人。不求仕进。后于吴淞县区之间,筑堂为静春。聚书万卷,亲手校定。时而棹舟载笔床茶灶古器,游于江湖。赵孟頫赠其卧雪图,称易与龚、郭麟孙为吴
无卷数。明陈于鼎撰。陈于鼎字尔新,宜兴(今江苏宜兴)人。官至翰林。该书专为科举考试而作,从《春秋》中拟出题目,以一破题为式,而略为诠释。无甚新意。今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藏有明崇祯刻本,作十二卷。